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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6-12
  • 公开日期:2014-06-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城关镇2014年度民调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来源:章华镇   2014-06-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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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2014年度民调工作考核奖惩

办    法

一、考核范围

全镇15个村(场)、社区和镇属部门单位。

二、考核时间

每年进行两次民调电话测评,测评时间为4月上旬、8月下旬。

三、奖惩措施

1、奖励办法

在县年内分次考核中,村(场)、社区全县排名前15名的,每次除县奖励以外,镇另奖励2万元;排名16-30名的,每次除县奖励以外,镇另奖励1万元。

年度考核排名在全县前15名的,镇另行奖励4万元;排名16-30名的,镇另行奖励2万元。

年度考核排名全县前20名的村(场)、社区,奖励党总支书记2000元;排名前21-50名的,奖励党总支书记1000元。

2、责任追究

在县年内分次考核中,对一次全县排名倒数30名(含30名)的村(场)、社区和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在县年内分次考核中,两次全县排名倒数30名(含30名)或一次排名全县倒数10名(含10名)的村(场)、社区和部门单位,给予“一票否决”。

③在县年内分次考核中,两次全县排名倒数10名(含10名)的,给予村(场)、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分线负责人和走访责任人免职或责令辞职处理。

④在市年度考核中,镇排在全县前8名的,对前①②③项减轻一档处罚,即在县年内分次考核中,两次全县排名倒数30名或一次全县排名倒数10名的村(场)、社区和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两次全县排名倒数10名的,给予相关单位“一票否决”。

⑤市对乡镇的考核,镇排在全市倒数10名的,给予排名末位单位的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分线负责人和走访责任人免职处理;排在全市倒数5名的,给予排名最后两个单位的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分线负责人和走访责任人免职处理;排在全市倒数3名的,给予排名最后三个单位的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分线负责人和走访责任人免职处理。同时,在年度考核中,对相关单位的办点干部建议评定为不称职。

四、之前的综治民调考核奖惩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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