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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05
  • 公开日期:2023-07-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团洲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团洲乡   2023-07-0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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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办发〔202329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团洲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站所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乡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向好。《团洲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5

 


团洲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辖区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的精准严格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力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任务目标,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三)工作要求。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法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报告。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乡应急办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分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要压实属地责任。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发挥综合监管协调作用,各村场(社区)强化基层堡垒作用,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责任,及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此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主要突出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医养机构、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含市场、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桥梁施工维护)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等低设防区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坚持条块结合,重点从企业、部门、属地责任、乡安委会四个层面提出有关工作任务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

1.抓紧抓实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自查自改。要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隐患。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吸取省内外及历史同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型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

2.抓紧抓实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要按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方管理的作用,帮助企业提高双重预防能力。根据需要组织本企业或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

险,制定管控措施。

3.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动火、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检查维修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引发的典型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特种设备操作员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及其他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转包分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分包、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推动将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嫌非法违法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5.精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

1.严格遵守排查整治标准。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原则,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抓紧制定实施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并第一时间通知到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提炼本次整治的重大隐患类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内容先行确定本行业突出隐患认定条件。

2.扎实开展专家查隐患服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和整改措施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要针对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或者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强化责任心、提高专业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4.聚焦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过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扎实开展监管执法检查。对监管执法部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从重行政处罚;对上级督导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各有关部门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典型案例。

5.强化新兴行业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系统,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碰撞分析,实现风险隐患远程动态监测,对企业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理、被纳入失信名单等生产经营不良的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县安委会明确的18个新兴行业的监管(详见华安发(2022)12号文件),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划分的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优化组织方式,强化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

6.加强调度检查指导。要分行业领域加强对监管部门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研判、指导与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或监管部门要制定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做好核查验收,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及时上报乡应急办。乡应急办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整改或久拖不决的,分行业领域依法挂牌督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三)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1.全面组织动员部署。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乡应急办要及时提请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动员部署,提请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乡党委政府其他负责同志要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切实做好专项行动工作。乡党委政府分管同志要到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结合乡村两级“网格化”管理,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五个带头”责任落实到位。

2.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危化品等非法生产运输经营、违规电气焊、城镇燃气非法灌装经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不定期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开展1次由乡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新上任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站所干部安全红线意识和专业能力。

4.积极宣传教育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及时宣传典型做法,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积极探索在医院、宾馆、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隐患随手拍”举报奖励机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5.严格实施问责问效。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纳入“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真抓实干激励,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确保到人到位。

6.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乡应急办要充分运用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分级录入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定期调度分析通报,精准督导整治,形成工作闭环。

(四)进一步发挥好乡安委会的统筹推动作用。

1.加强全乡面上组织协调。乡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按照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一并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发生典型事故的,乡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约谈通报。

2.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乡安委办协调组织开展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综合督导检查,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单位,以及未按规定推动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工作部署与推进机制

(一)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与培训。518日前,各单位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

(二)强化企业排查整治和专业帮扶。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鼓励和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支持企业切实治理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严格部门精准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敢于碰硬,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分类处置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如果已经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自查没有查出,或者查出后未按规定报告,没有采取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依法惩处;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屡罚未改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与措施,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请各单位于519日前将动员部署(培训)情况报送乡应急办,并将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816日、1216日前报送乡应急办。另外,《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自524日开始上报,以后每月24日前上报乡应急办

 

附件: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部门

帮扶

精准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村(社区)(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重大事故隐患“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党委

政府

组织

推动

情况

1

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2

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次)

 

3

乡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4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人次)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6

约谈通报下属部门与村(社区)(次)

 

7

是否在市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8

乡级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注:1.乡应急办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月调度,调度表自5月24日开始上报,每月24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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