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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2
  • 公开日期:2021-07-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团洲乡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团洲乡   2021-07-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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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办〔2021〕14号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团洲乡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团洲乡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7月24日

团洲乡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依据省纪委《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市纪委《关于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县纪委《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使惠民惠农资金“每一分”都用在群众身上,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

二、清理核查范围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底,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以及未通过“一卡通”发放,仅通过财政所自行打卡或现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

三、清理核查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资金发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一卡通”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政策文件规定直接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未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卡或存折发放不到位、私自截留、违规代管等问题;

3.未按规定流程发放“一卡通”资金,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4.各部门、站所、村(社区)未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二)“一卡通”信息录入、发放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基础数据采集不精准、资料不齐全、信息错误;

2.信息更新不及时、录入不规范;

3.代发金融机构不按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一卡通”卡折费用,增加群众负担。

(三)“一卡通”发放“微腐败”的问题。

1.不严格按政策文件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周期,及时、足额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应享受政策而未享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2.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而未退出违规享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3.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阻挠群众自由提取补贴资金等问题。

(四)“一卡通”违规操作的问题。

1.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抵扣群众应交各种费用;

2.违规改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

3.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代发金融机构,代理银行过多过滥、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月22日至7月27日)

由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涉及“一卡通”操作发放的部门站所填写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1)、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含未通过“一卡通”)发放摸底情况明细表(附件2)、以及2018年1月-2021年6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财政指标汇总表(附件3),财政所审核后,报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核查阶段(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11月15日)各部门站所、村(社区)针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及“一卡通”管理开展自清自查,自清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通过实地核查、电话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站所、村(社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含未通过“一卡通”)发放及核查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填写抽查核实情况明细表(附件3),核查情况由户主签字认可。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底)通过自清自查,对惠民惠农领域基础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同时强化全过程公开,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互联网+监督”平台等方式,实时公开补贴政策、审定情况和发放结果,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准确、快捷、安全到达群众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星为组长,财政所长吴顺栋为副组长,乡纪委、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社区)等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乡纪委,由阳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彬、包懿、廖海、周好、傅维、彭蒙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督促,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实行全面摸排,逐户逐笔清查,搞清“办了多少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发了多少钱”等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核查情况由户主签字认可,对其他村(社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有信访举报、存在异常数据、补贴资金较多较大(单笔到户资金超过1000元),问题“零发现”等村(社区),按照发放笔数不低于20%的比例,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核查。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乡纪委对清理核查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搞选择、打折扣、走过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工作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清理核查进展缓慢或成效不明显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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