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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21
  • 公开日期:2021-04-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团洲乡委员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团洲乡第十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洲乡   2021-04-2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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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团洲乡委员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团洲乡第十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乡党委下设各党组织:

中共团洲乡第九届委员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团洲乡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21年5月召开。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我乡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共团洲乡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02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党组织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团洲乡党委提名到有关选举单位选举的团洲乡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由乡党委另行通知。

二、团洲乡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当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呼声,正确行使代表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不辜负广大党员信任。

代表的产生,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应占30%左右;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应占70%左右。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乡党代表大会代表与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适当交叉。

三、出席团洲乡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或者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组织所辖党组织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者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选举单位就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乡党委进行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并征求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集体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2021年5月11日前向乡党委汇报;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送乡党委审查原则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选举。各选举单位进行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再进行正式选举。选出的代表,于2021年5月12日前报乡党委审批。

五、召开团洲乡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是我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把选举团洲乡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扩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乡党委。要通过选举团洲乡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党员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受政治历练和党性锤炼,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指导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附件:中国共产党团洲乡第次十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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