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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5-08
  • 公开日期:2020-05-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团洲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团洲乡   2020-05-0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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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办发[2020]16号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团洲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站所:

《团洲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团洲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我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宅基地使用权“一户一宅”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按照“乡镇统一调查、村组集中申请、登记机构批量受理”的方式,根据有关法定程序和要求,整乡统筹推进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三、工作任务

1.开展农村一体化权籍调查。包括完成土地权属、房屋权属、界址测量、宗地和房屋面积计算等工作。主要是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已确权登记的不纳入此次调查范围。分三个方面认定:一是对已发土地证,房屋尚未开展权籍调查的,应对房屋开展补充调查;二是对未开展地籍调查,但房屋已登记的,应开展地籍补充调查;三是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的,房屋已登记的,应将房屋调查成果落宗,形成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成果。

2.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按照“统一登记”的要求,重点对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确权登记,颁发集体建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已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用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复登记。

不予确权发证的三种情形:一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改变用途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三是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不得确权登记发证。

3.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成果入库与应用。对于未登记发证的,要依法依程序完成调查确权后,做好成果验收、登记发证、建档入库、成果汇交,建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对于之前已登记发证的,主要是做好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处理和建档入库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一5月上旬)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动员,发布通告,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组织人员培训,印制表册资料等,为全面推进工作奠定基础。

(二)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0月)。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

1.资料收集。收集全县范围内土地、房产现有调查、登记资料,村庄布局点规划资料,户籍人口相关信息等资料。

2.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调查确权和登记工作创造条件。

3.权籍调查。以村(社区)为实施主体,技术单位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单村组干部协同技术单位,开展权籍调查工作。一是权属调查。核实和调查不动产权属及界址状况、绘制不动产单元草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二是不动产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测量、不动产单元编制、面积量算和报告编制等。调查工作完成后,报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籍调查结果。

4.登记发证。根据外业调查成果,对通过验收符合条件的农户,以村组为单位集中申请,进行批量受理,依法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证书。

(三)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11月一2020年12月)

1.成果归档。以宗地为单位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和应用工作。

2.数据汇交。按时将验收合格的农村房地一一体的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和确权颁证数据逐级上报。

3.经验总结。形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做好迎检准备。

五、组织保障

为使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成立由乡长姜勇任组长,副乡长曾真任副组长,乡政府办、自然资源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派出所、民政、司法、财政、村建、水管站、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团洲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光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全县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组建专门班子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提升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村、组干部,广泛发动村民代表参与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本项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进督查,并适时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团洲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团洲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勇

副组长:曾真

成 员:丁德阳、雷光辉、吴顺栋、刘建华、邓益宏、王志强、杨超、彭再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自然资源所,由乡自然资源所所长雷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乡政府办、自然资源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派出所抽调专人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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