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18-1457450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5-08
  • 公开日期:2018-05-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相关政策介绍
来源:团洲乡   2018-05-0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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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相关政策介绍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农村低保

家庭情况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85元的农村特困家庭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二、哪些己保对象必须取消低保

1、自然减员(出嫁、死亡、应征、服刑等)的人员;

2、凡进入社保、领职退休工资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3、举家外出,村委会不清楚家庭情况且难以监管的;

4、夫妻双方均在本地、外地劳务性打工且家庭入均收入高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但不就业的人员(正在就学的除外);

6、低保户子女已成年就业的;

7、种养殖大户或因家庭建设投入过大造成困难的;

8、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因年迈、年幼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具备明显赡养、抚养能力的;

9、“合户保”形式的低保对象;

10、村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合配偶、父母、子女等)已享受低保的;  

11、通过信息对比,收入明显高于保障标准的。

三、申请农村低保的审批程序

受理申请→入户调查(经济状况核对) →村(场)民主评议→村(场)公示→乡镇审核一民政局审批。

四、如何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

民主评议会由乡镇驻村办点干部组织召开,民政办工作人员可以列席参加。会议议程如下:1、主持人介绍农村低保政策;2、村(场)民生服务员介绍每个申请低保家庭的基本情况;3、民主评议小组全体成员逐一举手或投票表决是否同意申请家庭享受低保;4、与会人员对评议结果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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