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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7-26
  • 公开日期:2014-07-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洲乡2014年度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团洲乡   2014-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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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洲乡2014年度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信访问题“事要解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全局,依法依规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力争我乡信访工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二、组织机构

成立团洲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团洲乡群众工作站,由乡党委书记易斌任组长,乡长蔡远鸣、人大主席谭代兵、政协联络主任万述洪任副组长,其余党政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团洲乡信访办公室,由人大副主席徐中驰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村(场)党支部书记与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信访工作,直接对乡党委、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基础工作。各村(场)、部门单位成立群众工作室,做到“五有”:即有接待场地,有人员负责,有调处机构,有化解措施,有工作记录。建立主职干部接访、包案及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等运行机制。

(二)接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到乡以上单位上访,经劝解不回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接访现场开展调处工作。接访费用由各责任单位自行负责。遇有“人事分离”类信访,由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资金统筹和分解方案,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坚决服从。

(三)处访工作。按照“事要解决”要求,无论来信、来访和网络信访,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依规积极调处息访,并将调处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乡信访办公室备案。对重大积案和疑难信访案件,实行每月排查包案制度,由乡信访办公室牵头协调,乡党政负责人包案领导;包案领导必须积极对接信访当事人,并会同责任单位做好矛盾调处与化解息访工作;责任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主动调处;所需调处费用及工作经费由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奖罚措施

依据县信访局考核内容与方法,将信访工作纳入各村(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实行工作与效益挂钩,严明奖惩:

1、全年“零信访”单位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在全乡经济工作会议上给予奖励。

2、受县以上单位通报表扬的单位或个人凭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给予同奖。

3、凡有上京非访的、特护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出现到敏感地点上访且造成影响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由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

4、发生信访事件后,未按要求接访的、未按规定调处访导致集体越访(超过5人)的、群众满意度评价为不满意的责任单位全乡通报批评,通报批评超过2次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5、对乡以上信访协调会议作出的处理意见不落实的、未按程序办理的、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乡纪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其他

1、考核期限: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2、本实施方案具体数据由乡信访办审核确定,具体内容由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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