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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团洲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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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12-08-22
  • 公开日期:2012-08-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发[2012]12号
来源:团洲乡   2012-08-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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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团洲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             团洲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的

通     知

 

各支部:

今年下半年,本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届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团洲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团洲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及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同步进行的有关原则,我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了确保这次换届选举任务的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要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我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和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团洲乡选举委员会,由朱智华同志任组长,魏文芳同志、万述洪同志任副组长,陈传容、刘建华、徐中驰、周琼、蒋君健、杨晗为成员。设立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陈传容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各选区要成立由3-5人组成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根据本选区的工作任务,安排一至二名工作人员,负责选举的具体事宜。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2年7月1日开始,10月30日前结束,按照县人大党组安排,我乡出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在同一时间分别选举,2012年10月18日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1日— 8月2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1.成立机构。 (1)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领导小组,提出乡选举委员会人员名单,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乡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2)各选区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成员由上一级选举工作机构与选区各单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民主协商产生。

2、制定方案。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召开党政负责人会议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宣传培训。各选区采用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坚持的原则和法律法规,激发广大选民参加选举的政治热情。

按照选举工作每个步骤的工作需要,培训选举办公室工作人员、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成员、选民小组长、宣传员、登记员、联络员以及监票员、计票员等。培训内容主要有: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有关换届选举的决定、文件,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真正让选举工作人员树立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心;学习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法定原则及注意事项;学习换届选举的宣传资料,明确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方法等。

4、分配代表名额。一是按代表数足额分配。二是要注意代表构成比例,按照代表属性要求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阶层优秀人员所在的选区中去。三是代表的分配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的原则分配。

根据《选举法》第九条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由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乡人大代表名额为58名,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各级要求,我乡妇女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应占代表总数的30%以上,由此确定我乡妇女代表应至少有18名;非党代表比例应占代表总数的35%以上,我乡非党代表人数应至少有21人;而且 35岁以下青年代表的比例应当比上一届有适当提高。(出席县人大会的代表名额待定。)

5.划分选区。基本原则:(1)乡选举委员会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县、乡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选民投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划分选区。(2)选区的划分以公安部门2011年年底的户籍人口数或者单位登记的职工数为依据,而不是以选民数为依据。流动人口一般不计入划分选区的人口数。如果流动人口较多,并符合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有关规定,则应划入选区的人口数。(3)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选区划分以村(场)划分为主,以单位划分为补充。乡选举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和规定确定我乡人大代表选举选区为20 个。(县待定)

6、起草政府、人大工作报告。

7、印制选举工作所需的各种证表册。

(二)选民登记阶段(8月30日前)

选民登记是换届选举工作中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基本要求是保障有选举权的公民能够依法参加选举。选民的条件和资格,选举法有明确规定,即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都是选民。

主要工作任务是:

1各选区负责张贴选民登记公告,乡选举委员会制定选民登记办法,选派和培训登记员。

2选民登记。具体作法:⑴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2)登记员到选民家庭或工作单位对选民进行登记,做到全面准确,力求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可在上届选民名单的基础上,逐人复查对照,进行“三增”、“三减”,即:新满18周岁的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恢复政治权利的公民,新迁入本选区的公民。减去死亡的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迁出本选区的人。(3)计算选民年满18周岁的年龄,从出生日期至2012年10月18日为止。选民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记载为准。

3依照法定时间公布选民名单。选举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具体做法和要求:(1)审核选民名单。选举委员会和选举领导小组对各选区的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保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2)公布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按选区在公共场所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要保留20天,让选民互相了解。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解释和处理。(3)颁发选民证。选民证由每一选区统一印制,由乡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5日前发到每一位选民的手中。

(三)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9月1日--10月1日)

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工作做深做细。

1、代表侯选人提出程序

第一步工作程序。提名推荐、汇总公布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进行公布。

第二步工作程序。乡选举委员会汇总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后,应立即组织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按照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选举日7日前进行公布。工作要点是:(1)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必须限定在汇总公布的初步候选人名单范围之内。(2)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协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任何个人、任何组织不得违背原则搞另行包办。(3)正式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代表构成比例的原则进行确定。(4)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按选区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正式候选人名单,报经乡选举委员会审批后,选区应及时做好宣传和介绍候选人的工作。(5)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并写明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1、提名代表候选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权利,不得硬性指定具体的代表候选人。(2)选民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后,要对提名做必要的复核工作。看是否符合10人以上联名,参加联名的人是否具有选举权利;所提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同一选民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是否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人数。(3)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名提名的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候选人,都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认真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写明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或10人以上联名签名。《代表候选人推荐表》由选举委员会妥善保存。(4)选举委员会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候选人提名工作即终止,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均不得再提出候选人。如果出现提名的代表候选人等于或少于法律规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的情况,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做工作,发动选民在初步候选人公布之前再提出代表候选人或由该级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出候选人,以保证差额选举。(5)要注意代表的比例和结构要求。要力争选出的代表既具有先进性,又有广泛性,能够充分反映和代表各方面的意见和利益,为了保证妇女和非党代表的比例,各选区在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注重科学安排,考虑在有妇女和非党等代表名额的选区,优先将条件同等的妇女和非党人选作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四)投票选举阶段(10月2日----10月18日)

投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主要任务是:

1、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1)挑选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为保证投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委员会和选区工作小组除了对已有工作人员做好明确分工外,还要从其他单位和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协助投票选举工作。一是民主推荐各选区的监票人和计票人。本选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成为投票选举活动中的监票人和计票人。二是投票选举前各选区要根据选举的任务和要求,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使选举工作人员掌握投票选举的法律程序和具体工作方法,按照规定要求操作和处理突发事件等。

(2)确定投票方式。各选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采用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或流动票箱的任一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具体采用哪种形式投票,要事先告诉选民。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建议各选区以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为此,一定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每个流动票箱必须安排有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并从中确定监票人,各票箱要一同开箱计票。

(3)选举委员会必做的其他准备工作。①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争取半数以上的选民直接参加投票选举,提高选民的直投率。②要帮助在外打工、工作或居住,不能回来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委托他人投票的,选区负责人应造册报告选举委员会同意,并办理书面委托书,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③拟定选举日主持人的讲话稿等相关材料。④印制乡人大代表选票(县人大代表选票由县里统印制),选票使用前应妥善保管,选票投票后应收回乡选举委员会统一管理。⑤制作和准备票箱。

2、投票选举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每一选民在一项投票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乡代表的投票以选区为单位的当场宣布结果;县代表的投票要以选区为单位集中计票,然后于当天向选民公布结果。(2)必须按照选票张数、投票人数确定选举有效无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3)坚持以选举结果为准。在确定候选人当选时,应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选举,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4)规范选民代写选票和代投委托票。委托他人投票是选民投票的一种变通方式,但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①受委托人必须是本选区的选民。②投票选举时,受委托人应凭委托书(委托书可以书面委托或采用电传、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委托)连同委托人选民证一同向投票站领取选票。③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票不能超过3张。④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才有效。⑤接受委托的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3.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乡人大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县人大代表上报县审查委员会审查。

4.经县人大常委会、乡人民代表大会分别确认后,公布县、乡代表名单,发放代表证,并印发代表名册进行公布。

5.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1)认真统计填写选举数据和表格,及时、准确上报县人大;(2)认真撰写选举工作总结;(3)认真做好选举文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五)召开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0月30 日前)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本级人民代表选举产生后两个月内召开。我乡定在10月 30 日前召开会议。

这阶段主要工作是:1、准备大会有关资料;2、做好第十届一次会议的会务准备;3、向代表征集有关意见或提案;4、召开乡第十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洲乡乡长、副乡长;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及正副主席。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人大换届选举,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全乡要在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团结一致,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顺利、圆满完成各项选举任务。乡选举委员会要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乡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工作,组织落实好换届选举的各项事务。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报告。

二要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气清正。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选举情况的研判,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庭、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要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

三要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刊出黑板报、悬挂横幅、写标语等加大对换届选举的宣传力度,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换届,全面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各村(场)、各单位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认真负责的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我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主题词:换届选举  方案   通知

 

 

发:各村场、部门单位

中共团洲乡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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