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21-1830397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6-25
  • 公开日期:2021-06-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党建+诚信金融”共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21-06-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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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发〔2021〕15号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党建+诚信金融”共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注滋口镇“党建+诚信金融”共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注滋口镇“党建+诚信金融”共推乡村振兴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组织优势和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资金优势,创新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实施“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共推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创新推广“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形成“组织优势”“金融优势”显著合力,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为民、富民、安民的战斗堡垒,把银行建成群众致富、返乡创业、服务小微的金融纽带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平台,为建设“三品牌一中心”富美强镇提供政治保障、人才动力和资金实力。

二、工作目标。按照“严进严出、动态管理”的原则,一年建示范,两年全覆盖,三年成品牌。“一年建示范”:全镇建立“党建+诚信金融”模式的考核标准和运行机制,各村(社区)完成信用村建设基础工作;2021年6月底信用村(社区)挂牌率不低于20%。“两年全覆盖”:进一步总结合完善各项机制和标准,2022年6月底信用村(社区)农户信息采集建档达100%、信用村挂牌率达100%、具备有效融资需求农户获贷率达70%以上。“三年成品牌”:巩固“党建+诚信金融”建设成果,确保2023年12月底建成五大品牌:一是农户信息采集建档达100%,具备有效融资需求的农户获贷率达80%以上,贷款逾期率控制在3%(含)以内,建档率、获贷率和不良率“三率”成金融品牌;二是“党建+诚信金融”村级网格化服务模式成党建品牌;三是“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带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现“农村面貌大改观、产业发展大提速、农民素质大提升、农民收入大增长”的效果成乡村振兴品牌;四是“党建+诚信金融”模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扶贫品牌;五是“党建+诚信金融”模式有效遏制农村非法贷、高息贷现象成共治品牌。

三、授信要求。授信是“党建+诚信金融”的切入点和关键点。

授信对象:整体授信对象为各村(社区);个人授信对象为在本村(社区)工作或生活1年以上,主要从事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农户和个体经营户。因拖欠银行债务纳入“黑名单”的人员不予授信。

授信标准:信用村评定标准为:有良好的产业基础;有创建信用村工作实施方案;有完整的信息采集推送表;村规民约中有关于“诚信金融”条款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创建了“党总支(支部)-党小组-党员-群众”的党建网格化管理模式;贷款逾期率不超过3%。个人授信的标准:接受村规民约的监督,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家庭经济有扶持发展的基础。

授信机构:由各商业银行和镇党委、政府共同署名授信。

授信程序:2021年20%的示范村(社区)由村自荐,乡镇考察推荐,各商业银行参与审核评定。2022年另外80%村(社区)由乡镇和各商业银行共同指导、监督、落实各项“党建+诚信金融”要求,符合要求的授牌,不符合条件的整改一月后经审核合格后投牌。

授信公示与废止:信用村、信用户名单必须在镇政府、村(社区)公示栏公示一周,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有举报电话和信访件的由乡镇和银行对村、村对相关个人进行复核、处理。凡逾期率高于3%,调停预授信金额,一个月内未整改到位的,对信用村进行摘牌处理并废止整村预授信,取消信用村相关金额优惠政策,对违约责任主体启动相关司法程序。摘牌后经整改验收合格重新申请挂牌授信。

四、工作模式。实行镇主责、村主建、群众主体、银行共建的工作模式。“镇主责”,即由镇党委、政府肩负起“党建+诚信金融”活动主体责任,将“党建+诚信金融”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成立专门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专人,有效落实好“党建+诚信金融”主体责任。村主建,即将“党建+诚信金融”纳入村(社区)党支部重要工作,由党支部书记负主责,组织做好审定农户个人授信和授信户贷款要求,并明确专人协助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群众主体,即发挥乡贤乡友、能人、农村四大新型经营主体及协会的自治积极性,将“诚信金融”纳入村规民约范围,综合评定家庭邻里和睦、敬老爱幼、勤劳致富、乡风文明等,营造整村守信良好氛围,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银行共建,即银行积极参与村(社区)党建活动,开展农户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工作,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有序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助农取款服务示范点的建设与升级,优化老年人与特殊人群支付服务。对诚信率考核上报并做好逾期率分析,对信用村进退提供考核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陈飞任第一组长,镇长陈捷任组长,严亮、易敬民、胡立霞、蔡雪英、陈志辉(常务)、田文祥、蔡智超、陈大兵、张夏冰任副组长,党政办、党建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财政所、派出所、农业银行注滋口支行、注滋口农商行、幸福农商行、邮政银行注滋口分行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政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

党政办: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千分制考核范畴,通报表彰一批“党建+诚信金融”工作先进单位、金融协理员、优秀党总支(支部)书记。做好“党建+诚信金融”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信用村(社区)信用农户的考核认定细则;每季度将各单位工作推进情进行汇总整理,呈送领导小组审阅,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党建办(组织):负责把“党建+诚信金融”纳入基层干部评先评优范围,把热爱“三农”工作、热爱农村金融工作的同志调整选用到适合岗位,对“党建+诚信金融”成效明显的干部给予提拔重用;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纳入村(社区)党支部述职内容,做到述党建和意识形态、诚信金融三结合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纳入基层干部考编择优择先范围。

党建办(纪检):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和部门单位的考察范围;负责对“党建+诚信金融”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及村党支部书记提供虚假信息、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党建办(宣传):负责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及党课、中心组学习、农家微讲堂等宣传载体,与文明乡村创建相结合,加强农村社会道德教育,淳化民风,营造人人讲信用、个个守信用的浓厚氛围;负责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好经验推广好做法,推介一批服务“党建+诚信金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党建+诚信金融”的“无逾期贷款户”村(社区)纳入“六无村”(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诉讼、无违法建设村、无逾期贷款户)考核范围,表彰一批诚信村(社区)、诚信农户;加强依法收贷的工作协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贷款主体生产经营、资金用途进行指导;引导贷款主体将贷款资金投向“三优三特”产业发展;申报初审涉农贷款贴息补助。

扶贫办:负责把扶贫工作与“党建+诚信金融”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财政所:负责对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的优胜单位配比存款财政性资金,统筹资金对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派出所:负责对“党建+诚信金融”工作中出现的恶意逃贷、骗贷、缠贷闹贷等违法金融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结合打击网上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好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稳定。

各商业银行:负责派驻客户经理担任“金融村官”,开展农户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工作;协调村(社区)党支部开展金融普惠大走访,找准放贷诉求;推动“普惠金融进万家”工程,加强征信、存款保险、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和银行卡犯罪等金融知识宣传;协调上级银行,沟通有关部门,结合本地优势产业,联合定制品种多、手续简、利率低、方式活的惠民金融产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开展信用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创建成功的信用村(社区)给予贷款规模倾斜和贷款利率优惠(信用村农户款在同类贷款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0%以上)。

各村(社区)要把“党建+诚信金融”纳入党组织重要工作,由党组织书记负主责,组建“党总支(支部)-党小组-党员-群众”四级网格化模式,组织党支部、党小组和群众自治组织审核把关“白名单”农户,向银行进行推送;明确一名金融协理员,协助银行开展信息采集、评级授信、金融宣传以及放贷、续贷、收贷等金融服务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信用村(社区)挂牌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其中农户信息采集建档率达100%、有融资需求农户获贷率达80%、逾期率在1%(含)以内的评为先进单位;信息采集建档率达90%、获贷率达70%、逾期率在1-3%(含)以内的评为合格单位;信息采集和建档率在80%以下,获贷率在60%以下,逾期率在3%以上的评为不合格单位。严格奖惩,做好“党建+诚信金融”四个纳入工作:一是纳入村(社区)千分制考核内容;二是纳入村党(总)支部党建述职内容;三是纳入村(社区)干部考编择优择先范围;四是纳入“六无村”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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