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13C/2016-1141282
  • 发布机构:注滋口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4-14
  • 公开日期:2016-04-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召开第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注滋口镇   2016-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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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社区、部门党支部:

 根据党章规定,经县委批准,注滋口镇党委决定于20164月28日召开中共注滋口镇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注滋口镇十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注滋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注滋口镇十五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注滋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

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25名。各类代表的指导性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占7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占1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20%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15%。上述比例除妇女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

三、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代表的条件:(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的站在党的立场上;(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事能力;(3)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4)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受到群众的拥护;(5)

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明,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监督,党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近5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近5年来受到刑事处罚,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立案处理的;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近5年来党员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涉嫌身份上弄虚作假,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代表产生办法: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推选产生党代表。首先,各单位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按照多于分配名额30%的比例,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其次,召开支部委员会,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各单位应于422日前,将代表选举情况(书面)连同代表登记表(一式2份)一并报镇党委组织办。

四、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

为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镇党委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虢汉平,副组长陈飞程猛,成员刘爱东王洪治程国华、周辉卞学武丁豪。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生活组,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

 镇党委号召,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把选举出席注滋口镇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认真做好,并以加强党的建设,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的优异成绩,迎接注滋口镇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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