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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06
  • 公开日期:2018-11-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插旗镇烟花爆竹零售市场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插旗镇   2018-11-06 15:17
浏览量:1 | | | |

 

 

 

插政办发〔2018〕22号

 

插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插旗镇烟花爆竹零售市场

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插旗镇烟花爆竹零售市场退出实施方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24日


插旗镇烟花爆竹零售市场退出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要求,为巩固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成果,进一步倡导“治陋习、树新风”新风尚,真正实现无鞭乡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插旗镇烟花爆竹零售市场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方小雷

副组长:于飞红、陈佳鹏、李学祥(常务)

成  员:叶家龙、黄  豪、李  鑫、易爱民、杨  皞、万意、张家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整治行动组,黄豪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行动组:治陋办、安监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不定期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负责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工作步骤

1、广泛宣传,摸排造册(9月24日—10月23日,宣传工作已提前到位)。通过宣传车、上门入户等方式,广泛宣传插旗镇烟花爆竹零售市场退出工作要求。宣传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镇安监办负责对县级主干道沿线南杂门店上门宣传,各村(居)负责对辖区内其它南杂门店上门进行宣传,送达不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告知书,并要求签字确认。

2、全面排查,自行整改(10月24日—11月7日)。各村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南杂门店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宣传烟花爆竹零售市场退出工作精神,发现非法经营、非法存储、非法运输的,督促自行整改到位。11月8日之后,还有库存的一律没收,不予赔偿;在11月8日中午前,各村(居)将拒不自行整改的门店名单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联合整治,依法打击(11月8日至11月15日)。镇领导小组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结合各村(居)上报的拒不自行整改的门店名单,专题研究,指挥整治行动组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门店、非法存储点、非法运输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打击。

4、申请验收。向县申请全镇退出烟花爆竹零售市场,由县检查验收。

5、总结表彰。通过县验收后,镇适时召开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三、工作要求

1、压实负责。各村(居)总支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片负责制,对村(居)辖区内所有南杂门店由村干部包片包店负责,负责排查、宣传、整治等工作。建立专门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队伍,人员3至5人。实行信息专人报送制,由治安主任收集、上报信息。各村(居)包片包店责任表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队伍名单在10月25日前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奖惩。在自行整改期结束前(11月8日之前),村自行申报完全退出烟花爆竹零售市场,经镇验收合格的,给予现金奖励2000元。对不能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治陋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11月15日后,将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治陋工作考核中,由村每月对辖区门店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及时上报问题。

4、强化“打非”。镇建立专门的“打非”队伍,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存储行为,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设举报电话(附后),对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属实的,奖励3000元。

5、党员干部要带头。党员干部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带头整改,对拒不带头的,镇纪委介入调查处理。

 

举报电话   陈佳鹏:13786062396

李学祥:13974040907

李  鑫:1507403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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