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7-1222123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4-10
  • 公开日期:2017-04-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插旗镇进一步深化平安插旗建设 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水平的实施方案
来源:插旗镇   2017-04-1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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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旗镇进一步深化平安插旗建设

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插旗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广大群众满意度,争创我镇综治民调工作市、县先进地位,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综治民调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争创全市、全县群众满意度先进地位。

二、工作重点

1、扎实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市、县综治委继续强化综治民调考核力度,严格实行乡镇和村排名,各村要把民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体镇村干部要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扎实开展全面走访,认真收集反馈诉求意见,解决或解释实际问题。确保走访面达到100%,号码正确率100%,诉求意见反馈率100%,民调问卷宣传到位率100%,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走访情况实行专项奖励。

2、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开展严打和专项整治活动。要突出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集资融资诈骗犯罪等重大案件,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破,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快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②挂牌督办一批诉求。由镇综治办牵头,将平时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逐一登记造册,按“一个诉求、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实行一对一包干到人,力争全部整治到位。③认真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按照评选流程,严格实行家庭申报、村民小组评议、村集体评议、张榜公示、表彰授牌等程序,按连接编号,新增200户平安家庭户。④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影响校园周边安全的行为,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⑤加大信访处置和积案化解力度。要加大开展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严格执行党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对信访积案、投诉积案、民生诉求积案,要再会商、再强调,确保妥善化解到位。

3、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①健全镇村组三级群防群治工作网络。镇一级由镇综治办牵头 ,督促各村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基层群防群治的能力水平。村组一级,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联户岗,在重点路段和重要节假日开展轮流岗哨值勤活动,确保群防群治落到实处。②积极开展治安巡逻。在春节、民调期间,组织派出所对全镇各交通要道和人口聚集地从晚上8点至12点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各村要按分片开展区域巡逻,震慑犯罪,杜绝盗窃现象发生。

三、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了解方式方法。全省综治民调工作由省委委托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负责,具体测评方法是按手机与座机1:1的比例,随机抽打300个电话进行访谈,其中县域内抽打180个,其他乡镇抽打120个。全市综治民调工作由市委委托市统计局民调中心负责,具体测评方法是每个乡镇抽打30个电话,其中手机21个,固定电话9个。县综治民调工作由县政法委负责,每村抽打10个电话。调查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对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违法犯罪现象评价、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工作评价和平安创建评价等四大类14个测评小项。

2、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全体村干部、全体办点干部要高度重视民调工作,认真落实好全镇安排的民调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明确责任。各村总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综治民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治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办点干部为包干责任人。

3、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开展入户走访时,走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系列规定,入户过程中,要做到“五必访”:即对老上访户必访、重点对象必访、案件当事人必访、弱势困难户必访、地方知名人士必访。

4、要进一步重视群众诉求。在走访中收集到的群众诉求意见,区别情形,依法妥善处置,能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对提出诉求意见的农户要进行多次回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插旗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王鹏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王海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叶家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办点干部、各村正副总支部书记、治安主任为成员。各村成立相应工作班子,落实好综治民调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强化督查考核。为提升民调效果,在上半年民调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点干部碰头会,由办点干部汇报本村民调情况。同时镇主要负责人将分片对各村民调情况进行督查,镇综治办不定期对各村民调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3、严格奖惩兑现。在省、市、县民调工作督查期间,凡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对办点干部、村总支部书记、治安主任进行黄牌警告,并责令整改;在全县半年度组织的民调考核排名中,排名全县前10名的村场奖励3000元,排名前11名至20名的村场奖励2000元,排名21名至30名的村场奖励1000元,对相应单位办点干部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在全县半年度组织的民调考核中排名100名以后的村,将给予2000元的罚款,对村(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不推荐为突出贡献支部书记或县优秀支部书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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