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3-1141693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12-03
- 公开日期:2013-12-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插旗镇重大隐患治理交办、督办、销号制度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如下重大隐患治理交办、督办、销号制度:
一、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交办,确定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经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二、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督察,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已整改好的安全隐患,由镇安监办上报上级安监部门,对重大隐患进行销号。
插旗镇安监办
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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