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3-1141687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11-05
  • 公开日期:2013-11-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插旗镇渡口安全管理职责
来源:插旗镇   2013-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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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完善本镇的渡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镇各村(居)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与村(居)签订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渡口渡船台账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渡口船舶、渡工、乘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时间,应增派人员维护渡运秩序;
   三、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12名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村委会落实1名以上的渡口管理的专门人员,监督渡口经营行为;

四、建立针对渡口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发生沉船或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协助海事、安监等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负责向群众、学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督促他们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

六、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等客流高峰期间,渡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增派安全管理人员,实行航次签单,加强渡运秩序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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