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64L/2011-1141652
  • 发布机构:插旗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8-02
  • 公开日期:2011-08-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插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插旗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插旗镇   2011-08-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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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政办发[2011]13号
 
插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插旗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插旗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细则》已经插旗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 一、插旗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责任分解表
二、插旗镇墟场码头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分解表
三、插旗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计分表
                                  二0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创建工作 环境卫生整洁 实施细则 通知                  
插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40份)
 
 
 
 
插旗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华容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及《华容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插旗镇实施“三镇一区”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乡村环境卫生面貌为切入点,按照“市级推进、县级负责、镇村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不断巩固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塑造村容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插旗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易 斌 (镇长)
副组长:付祖云(人大主席)
        罗会泉(政协联络委主任、值班负责人)
成 员:成 诚(党委委员)   谢高生(党委委员)
        王 海(党委委员)   于飞红(党委委员)
        毛 昊(副镇长)     罗绍前(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整洁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秘书李铁骑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政办。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边三大”活动(对乡村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遏制农村庭院、村庄、集镇和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不断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到2012年底,达到3个具体目标:
1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2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3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四、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镇所在地(含辖区集镇)环境卫生整治
1 、镇所在地(含辖区集镇)街道(含主、次街道)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1)大力推行清扫保洁制度,安排2-4各清扫保洁员进行道路清扫;
(2)保洁要求做到“四无四净”(“四无”即无堆积物、无沙石泥土、无果皮纸屑、无死动物及粪便;“四净”即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路肩净),见不到暴露的垃圾。
(3)基本做到居民有垃圾桶,集镇街道有垃圾收集站和垃圾中转站或有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推行垃圾集中收集,坚持一日一清运。
(4)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污水要有排放管道和沟渠,不得任意流淌,无坑洼和积水。
(5)遏制“六乱”,即乱搭、乱运、乱贴、乱画、乱挂、乱排现象。
(6)有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宣传栏和行动宣传标语。
2 、镇所辖区域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参照县城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和要求进行。必须达到下列要求:(1)规范功能分区。
(2)无占道经营。
(3)无积存暴露垃圾。
(4)沟渠畅通,厕所卫生。
(5)畜禽隔离销售。
(6)有专职保洁人员。
3 、镇所辖区域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1)无乱堆乱放。
(2)无阻碍交通。
(3)无积存暴露垃圾。
4 、餐钦业等“五小门店”、集体食堂的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1)餐具消毒。
(2)环境整洁卫生。
(3)垃圾密闭收集。
(4)有四防(防蝇、防鼠、防蟑、防尘)设施。
5 、单位院落、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1)有密闭的垃圾收集设施,无积存暴露垃圾。
(2)无乱堆乱倒现象。
(3)阴沟、下水道畅通无臭,路面清洁。经常对院内及道路两旁的花草修剪、杂草铲除。
(4)无“乱贴、乱画、乱挂、乱搭”现象。
(5)人畜分离、家禽牲畜圈养。
(6)公厕整洁卫生。
6 、交通秩序整治
工作标准:(1)车辆定点停放。
(2)交通沿线无摆摊设点。
(3)行人遵守交通秩序。
(二)农村村、组环境卫生整治
1 、村容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1)道路平整无坑洼。
(2)路边、田边无垃圾、粪便。
(3)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
(4)垃圾入池集中收集,密闭管理。
(5)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沟渠、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
(6)无占道堆物、晒谷、阻碍交通。
(7)有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2 、农户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1)居室厨房整洁、饮水卫生。
(2)室内外有垃圾桶(箱)。
(3)无乱泼乱倒现象。
(4)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柴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
(5)排水沟畅通无臭。
(6)人畜分离,家禽牲畜圈养。
(7)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
(三)道路及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1)及时清除道路上的垃圾、砂石、粪土等,沿线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
(2)沿线视野内无成堆垃圾和白色垃圾污染,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断墙残屋。
(3)路旁无乱堆乱放,无废物回收(点)。
(4)路边沟、排水沟、涵洞排水通畅,无垃圾、砂石等堵塞。
(5)车辆定点停放,严禁侵占车道,交通沿线不摆摊设点,行人遵守交通秩序。不在道路上乱堆乱放柴草、杂物,路边无违章建筑物。
(6)路旁在建工地所需砂石、机械等建筑材料堆放停放在指定施工区域,施工中不得尘土飞扬,净化道路施工环境。
(7)加强道路日常管护,及时对个别已毁损和破坏的路段进行修复,美化路容路貌。
(8)乡镇进出口道路两旁和边坡上种植花草、乔木、灌木等,做到路、景协调,绿化道路环境。
(四)水系(湖泊、河流、水库、渠道、沟港、堰塘)沿岸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标准:(1)湖泊、河流、水库、渠道、沟港、堰塘无污染源。
(2)沿岸无积存暴露垃圾。
(3)水面无漂浮垃圾、污物。
(4)无断桥沉船。
(5)沿岸无坍塌。
五、奖励与惩罚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阶段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下整改通知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镇党委政府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将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绩效考核。
1 、全镇今年评选两个环境卫生整洁先进村场,并给予500元奖励;评选出一个环境卫生整洁较差村场,全镇通报批评;
2 、全镇今年评选出40户“五星级文明卫生农户”,8月底每村场上报两户,对被评为镇级“五星级文明卫生农户”的授予铜牌,并公开颁奖。村级自行开展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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