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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禹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7-06
  • 公开日期:2020-07-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山镇2020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0-07-0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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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政办发202041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山镇2020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禹山镇2020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禹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禹山镇2020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我镇2020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以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监控预警、加大惩戒力度,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禹山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毛映双任组长,分管负责人邓昌红任副组长,镇人社站、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镇司法所、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职承担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制度。继续坚持“四个纳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属地责任。加强镇人民政府对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根治欠薪监管能力建设。按照省级统一开发,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管理使用和数据省级集中、实时共享的原则,使用全省统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人社、司法、财政、村建、公路、水利等部门的工程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信息以及商业银行工资专用账户、工资发放数据及时共享,对全镇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现象实时预警、联合惩戒。(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财政所、镇司法局所、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四)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运用信息平台实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推行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制度。(牵头单位:镇村建站、镇公路站、水管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参与单位:镇人社站)

(五)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金融机构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推行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六)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差异化交存,推行保函替代保证金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交存、使用、退还流程。(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公路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三、深化欠薪源头治理

(七)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着力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探索建立保证保险替代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牵头单位: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参与单位:镇财政所、镇人社站)

(八)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按规定及时安排、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牵头单位:镇财政所)

(九)强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建设单位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一个月内对建设单位履行资金落实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请求上级对建设单位未履行承诺的,撤销施工许可决定并追究建设单位的相应责任。(牵头单位: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十)加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协调联动。对发现因拖欠账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清偿账款中优先清偿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牵头单位: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推进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治理

(十一)清理整顿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适时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牵头单位: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十二)加强监察执法。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重点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日常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按国家、省、市、县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十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禹山派出所、镇村建站、镇公路站、镇水管站、镇自然资源所、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十四)依法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相关民事案件。加强调裁审衔接,提高裁决效率,发挥各类调节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中的作用。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的规定。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支持起诉和诉讼监督的力度。(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司法所)

五、严格属地监管责任

(十五)开展2019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考核工作。对相关单位2019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经镇政府审定同意后,向全镇通报,

督促限期整改,好上级对镇政府的年度考核迎检工作。(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六)制定2020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考核方案。改进考核方式,确定考核重点和考核细则,探索建立第三方审计替代实地考核制度。(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七)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政府真抓实干考核范围。按县政府统一部署,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作为真抓实干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各地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牵头单位: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强化宣传和法律服务

(十八)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渠道,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欠薪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及联合惩戒情况的宣传报道,对欠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牵头单位:镇文综站、镇司法所、镇人社站,参与单位: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九)实施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等活动,做好“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助机制。(负责单位:镇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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