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1788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2-17
  • 公开日期:2022-02-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在全镇农村低收入和重病人口中开展防返贫排查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2-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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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办发〔2022〕4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镇农村低收入和重病人口中开展防返贫排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对全镇农村低收入和重病人口开展一次全面防返贫摸排,现将要求明确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原则

(一)集中排查范围

1.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500元的对象;

2.患病自负费用超过15000元的对象(见附件1);

3.防返贫监测APP自主申报对象;

4.农村户籍的其他特殊情况对象。

(二)集中排查原则

1.以家庭为单位,监测对象、脱贫户、大病重病户、残疾户、低保户、特困户等“六类对象”为重点。

2.对照省、市下发的名单,原则上要求核实全覆盖,并留存影像资料。各村(社区)自主申报对象需逐户核实,列出相关情况(见附件2)。

3.按照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的原则,对排查中符合条件的对象走程序纳入,不设规模限制,杜绝“体外循环”。档外农户需提前进行民政经济核查。

(三)排查内容

排查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务工就业情况等。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集中培训。各村(社区)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办点干部为复核人员,各村(社区)需根据文件精神及镇部署会要求开展工作,明确分片区域、排查人员全覆盖,责任分配到人,由各村(社区)乡村振兴专干进行指导。

(二)入户排查,信息采集。各村(社区)需逐户进行排查,根据排查内容及信息表采集信息,并留存照片。一是对此次排查中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按流程走识别程序,待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纳入信息系统监测帮扶。二是对于上级交办的对象(见附件1),要建立走访核实台账,并留档备查。三是对信息采集不准和数据录入错误的户,待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开放后及时更新并留档备查。四是监测户和脱贫户的务工就业情况,要及时在信息系统中更新。

(三)信息汇总,摸排反馈。各村(社区)需在2月21日前汇总资料并报送至镇乡村振兴办,即附件表格、影像资料等。

三、督查考核

市、县乡村振兴局将于2月下旬对排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暗访督查,镇乡村振兴办将同步对排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凡在上级或本级督查中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排查、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将进行通报,各级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中日常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镇乡村振兴办将提交至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梅田湖镇居民自负费用15000元以上的人员名单

2.梅田湖镇农村低收入和重病人口防返贫排查名单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2 梅办发4号 关于在全镇农村低收入和重病人口中开展防返贫排查的通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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