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9-1502243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4-02
  • 公开日期:2019-04-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19-04-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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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19〕8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实现全镇范围内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目标,现就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和规模养殖场、户的产地检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增强做好“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春防”是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基础。扎实做好春季动

物疫病的防治工作,是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一旦疏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不安定因素将难以估量,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准确判断和把握当前的疫情形势,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 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方针,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防疫队伍到位,经费到位,2019年仍然按合并前的建制村,每村(居)要安排1500—2000元以上经费用于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 切实加强“春防”的领导

镇政府成立“春防”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严定维同志任组

长,党委委员吕建庭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动物防疫站、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镇动物防疫站,镇“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查和检查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把动物春季防疫工作作为2019年春季农业生产的重点来抓,村(居)主任为“春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动物防疫工作由村场保免疫密度,防疫人员保质量的防疫责任制,层层签订动物防疫责任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 “春防”时限与任务目标

今年春季动物疫病防疫注射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4月20日

前完成春季禽流感注射和畜禽栏舍消毒工作任务。4月底完成大面上牲畜防疫注射任务,5月10日前全面完成“春防”工作任务。4月下旬:镇政府将组织对全镇“春防”工作的督查和验收。今年“春防”时间紧、任务大,检查的重点:一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密度和畜禽栏舍消毒是否100%达到,二是家禽家畜的免疫卡的张贴到户是否100%,三是免疫卡上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养殖户的实际情况100%相一致。四是禽流感防疫注射花名册要按养殖户的实际情况以组为单位认真汇总造册,并及时报送动物防疫站,这是县里今年畜禽防工作督促检查的重点。

四、 “春防”重点与工作措施

春季是各类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期,也是广大养殖户填槽补栏的高峰时期,各村场要抓住这一关健时期,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切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宣传发动工作。各村场要深入

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村场召开广播会、防疫骨干会,做到干部带队,专业防疫人员打针的方式开展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坚持集中免疫与常年免疫相结合,坚持强制与常规相结合,防疫与检疫相结合的防控方式,全面完成各项免疫任务。

(二)明确防疫责任。按照:“村(居)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和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具体防疫责任明确如下:1、各村(居)要以村(居 )、组、户为单位认真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对畜禽的流动情况及时登记,全面掌握本地畜禽养殖状况。2、根据畜禽养殖存栏状况和当地疫病流行规律,制定免疫实施方案,确定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主要疫病免疫程序。3、各村(居)大面上的散养家禽的禽流感疫苗注射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镇防疫站指导下,由村(居)组织动物防疫专业人员组成免疫小分队,对散养家禽进行禽流感疫苗注射。4、各村(居)大面上的牲畜防疫注射工作,由镇防疫站组织专业人员实施疫苗注射。5、全镇狂犬病防疫注射继续执行镇牵头,村为主的原则,镇防疫站保证供应疫苗,各村(居)具体组织防疫注射,狂犬疫苗注射时,各村(居)可直接向养犬户按每只犬收取20元,以解决防疫注射人员误工补助。狂犬疫苗注射工作凡因村组织不力,防疫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狂犬病的,其后果均由村(居)负责。6、规范疫苗管理,各村(居)要添置一台储存疫苗的冷藏箱,确保疫苗质量。

(三)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的防疫注射实行养殖户自主免疫责任制。村(居)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规模养殖户防疫的监督管理。搞好对规模养殖户防疫监管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饲养环节的防疫监管,有效降低养殖户畜禽发病风险。一是严格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卫生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户),不得擅自建设畜禽养殖场所,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二是健全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三是对无专职兽医的养殖场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防疫工作。

(四)加强考核。“春防”期间,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全镇“春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各村场的规模养殖场(户)和家禽散养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记录是否真实,免疫卡是否全部张贴到位,动物防疫经费是否落实,对于在督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春防”结束后,镇政府将按照:领导到岗、责任到人、档案到户、防疫资金到位“的要求对各村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情况并列入年度千分制工作考核内容,凡因防疫措施未到位,防疫密度未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019年3月29日

主题词:动物防疫    通知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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