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1057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26
  • 公开日期:2021-03-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3-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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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办发〔2021〕6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梅田湖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办法》经梅田湖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梅田湖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

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确保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工作顺利运行,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所有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1.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工作日必须在岗在位,工作日无故缺岗或代班人员无法进行综合受理的,实地督查或抽查发现一次扣3分,被县检查发现有缺岗现象的,一次扣5分。

2.村(社区)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业务熟练,抽查发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不能独立进行事项办理的,每次扣2分。

3.凡村(社区)窗口工作人员被举报投诉的,或在“好差评”系统中出现差评的,经核实为受理人员过错的,每次扣5分,被省市县红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4.村(社区)窗口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指南、宣传资料等摆放整齐。资料设施不全,摆放杂乱、不整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5.村(社区)服务中心对“一门式”各类设备应保管完善,挪作它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3分,造成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的每次扣10分。

6.所有“一门式”全覆盖已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及证明类、咨询类事项必须在“一门式”全覆盖平台进行办理,村(社区)周办件量在100以下的每次扣5分、月办件量在400件以下的每次扣10分,发现线下受理的,每次扣5分。

7.村(社区)窗口未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每次扣5分。

8.村(社区)综合受理窗口成功创建市县示范点或现场点的每次加5分。受到省、市、县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5、4、3分。

9.村(社区)综合窗口月办件量超400件每超100件的加2分。

10.村(社区)服务中心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县委组织部、行政审批服务局、镇政务服务中心安排的工作,每次扣5分。

11.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办件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并全镇通报批评(以前己办件现进行二次录入的暂不作为虚假办件对待)。

三、考核办法和方式

考核以百分制为单位,以系统后台各村(社区)月办件量统计为主,并进行全镇排名。考核采取月考核、月排名、周通报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运用

该项工作考核结果将纳入村(社区)综合绩效考核,作为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县排名前1-20名的每月奖励500元,排名21一60名的每月奖励300元(奖励至具体的窗口工作人员)。

对单周没达到办件量要求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周办件量没达到要求的单位由镇纪委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当月考核中相应的扣分。对连续两次镇月考核中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由镇纪委进行提醒谈话,并取消年终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五、本考核奖励办法自2021年1月份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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