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141092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2-17
  • 公开日期:2017-02-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成立梅田湖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17-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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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扎实推进全镇食品药品市场规范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梅田湖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协调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所。现将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明确如下:

组  长: 张水锋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任红跃   梅田湖镇党委委员

成  员:蔡志远   梅田湖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奉伟   梅田湖镇财政所所长

        蔡永和   梅田湖镇派出所所长

柳云海   梅田湖中学校长

孔  勇   梅田湖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夏  阳   梅田湖镇安监办主任

黄  轶   梅田湖中心卫生院院长

严利军   梅田湖镇新建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蔡志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所、派出所、卫生院、财政所、农技服务中心、安监办、梅田湖中学

附件:梅田湖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印

 

 

 

 

 

 

梅田湖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2、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协调处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风险评估,市场调研工作,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3、负责选配食品药品协管人员,明确协管员工作职责,按照《万庾镇2016年村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4、组织开展辖区群众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的普及宣教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协管员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

5、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6、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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