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1-1862955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14
  • 公开日期:2021-10-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
来源:操军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1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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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

 

各村(社区):

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强镇建设,按照省、市、县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注册登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示范带动一批、引导发展一批家庭农场,到2025年底,全镇新发展家庭农场50家以上,实现对粮食、食用菌、水果、蔬菜、畜禽水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全覆盖;培育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5家,县级示范场20家。

 

二、标准要求

家庭农场要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经营规模适度并保持稳定,经工商登记注册,年经营收入25万元以上,有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接受社会化专业服务,且经营效益较好。

三、重点工作

(一)培育家庭农场示范场。要按照有规模、有设施、有标准、有效益、有信誉“五个有”标准,培育和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人员素质高、综合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充分发挥其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作用,促进全镇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

(二)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鼓励引导农村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济人等返乡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培养更多的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家庭农场经营人员。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学历教育、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防控、测土配方、生态养殖等技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四)推进家庭农场联合经营。鼓励支持家庭农场联合经营,创办新型农民合作社。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与合作,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农超对接、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实现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四、政策措施

(一) 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扶持。全面落实国家对家庭农场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力争有关部门新增的农业补贴资金要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二)加大项目扶持,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支持等形式,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落实在家庭农场集中的地区。

(三)优化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支持。逐步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幅度,扶持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减少家庭农场因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

(四)提供用地保障。鼓励通过租赁、承包等土地流转经营形式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家庭农场发展领导小组,由镇长石正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党委委员徐友良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彭宗凯为办公室主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指导帮扶。一是明确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农职能部门,要落实人员具体负责,加强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和帮扶服务;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促,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辖区内家庭农场的稳步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帮扶服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家庭农场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工作,帮助破解难题。

(三)加强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及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供销组织、物流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金融保险等机构要加强服务,及时帮助家庭农场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家庭农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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