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9-1488129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5-06
- 公开日期:2019-05-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政办发〔2019〕8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办法
为切实规范我镇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全镇校车管理工作由镇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镇校车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确保校车安全。
二、严把国标校车准入关,依法打击取缔“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镇干部、初中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包园包车制度。
四、实施校车座位实名制,掌握具体到车辆的乘车学生花名册。
五、全面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学校(幼儿园)按照责任状规定职责履行责任。
六、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由镇校车办牵头每年组织一次校车逃生演练。
七、实行校车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运营成本补贴挂钩,考核分值300分,其中监控督查100分,由校车公司考核;路面督查100分,由镇校车办考核(考核细则附后);校车安全维护100分,由县校车办、校车公司负责。
八、镇校车办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校车车况、运行线路路况、驾驶员和照管员职责落实情况。
九、每年由镇校车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两次以上。
十、完善校车保险工作,所有校车必须到中标保险公司足额足项购买保险。
十一、本办法自2019年2月起实行。
附件:校车安全路面督查考核细则表
2019年2月16日
附件
校车安全路面督查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
考核计分办法 |
分 值 |
备注 |
超载 |
超载每人次记0.5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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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 |
超速5%以内,每次记0.5分,超速6%—20%之内,记一次严重违法,每次记1分,超速20%以上的,记一次特别严重违法,每次记5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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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不符 |
发现一次准驾不符扣5分,仍不改正的20分全部扣完。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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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管员跟车情况 |
发现无照管员跟车,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依次递加。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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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
发现一次未按定点线路行驶接送学生的,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依次递加。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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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配置及使用情况 |
按规定安装监控、停车示意牌,配置医药箱、灭火器、安全锤,齐全且使用情况正常不扣分。配置不齐全或使用不当,根据情况每次扣1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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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日志填写 |
发现一次未填写行车日志的扣1分,第二次扣2分,依次递加。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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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
校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和学生乘车发生意外伤害的实行校车安全一票否决制,全年奖补资金用于事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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