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5-1141521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16
  • 公开日期:2015-09-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
来源:操军镇   2015-09-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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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政发〔2015〕2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

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

 

各村(场)民委员会:

    为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美丽村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引导我镇农村村民规范建房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村民建房实行“两鼓励、两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标准图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未批先建。凡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验收合格的建房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未经镇规划委员会批准同意建房的,依法依规迅速处置。通过规范建房,使农民新建房屋格局整齐、式样漂亮、土地集约节约。

    二、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除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外,村民建房由镇规划委员会集中审批,镇人民政府设立村民规范建房服务窗口,公示公开村民建房流程和收费标准。村民新建房屋必须实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住宅异地新建后必须自行拆除旧宅。

    2、按图建房。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将考虑地方特色建筑文化和村民实际需求,联合编制农村住宅建筑标准施工图集。各村(场)要大力推广标准施工图集,免费提供给村民选择使用,鼓励和引导村民按标准图集、适度集中建房。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指挥所,由傅耀华任指挥长,杨军良、莫志军、方志伟、蔡正红、刘城(常务)、周文华任副指挥长,熊定红、冷娟、何建武、肖振华、陈学云、李菊凡、各村(场)委会主任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熊定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要高度重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村(场)长要具体负责,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规范建房。

    2、试点示范。今年我镇把东升村、六角村、砚溪村作为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试点。力争形成可学习、可创新、可复制的示范模式。各村、场今年要在县定、镇定试点的基础上,引导分散建房户按图建房、适度集中建房,争取把东升村建设成为集中建房示范点。

    3、政策扶持。县、镇两级财政每年将预算资金和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实行以奖代投。对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验收合格的分散建房户给予挂牌奖励;对按照标准图集、统一格局、集中建房20户以上的村场和建房户给予适当补助。

    4、宣传引导。各村场要大力宣传有关农村村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和惠民利民政策,大力宣传“村民建新房、免费供图样、政府来服务、建好有奖赏”,让群众普遍知晓不是不准建房,也不是动员建房,而是规范建房、建更好的房。

    5、落实奖惩。各村(场)长要严格把好村民建房审查关,搞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合理规划好村民建房的选址、定点工作。对年内村民建房如实申报,严格按照要求建房的先进村(场)奖励村委会主任1000元,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如实申报,违规建房2起以上的(含2起)将实行严格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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