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4-1141506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9-19
  • 公开日期:2014-09-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操军镇   2014-09-19 00:00
浏览量:1 | | | |

操政办发〔2014〕22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场)、相关单位:

    当前正值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在我镇发生和流行,全面确保镇内畜禽养殖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免疫工作

1、加强集中免疫。各村(场)要切实加强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全面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一是落实免疫责任。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落实养殖者履行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明确生产者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对农村散养户以服务为主,秋防期间实行集中免疫,新增畜禽实行组织定期补注或申报补免;对中小养殖场以督导为主,实行现场免疫示范和提供防疫指导;对大型养殖场以监管为主,实施免疫告知、核查程序化免疫、开展监测评估、限期整改,将强制免疫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畜禽实施强制免疫后,要按规定佩带免疫标识,散养户填发《动物免疫证明》,规模养殖场和镇动物防疫站分别建立《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免疫)档案》和《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免疫台账》,免疫证明(档案)持有率、畜禽防疫(养殖)档案建档率、免疫性畜耳标佩带率要达到100%。

2、确保免疫进度。今年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的总体安排为:9月20日至11月5日集中免疫时间。各村(场)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防疫,确保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免疫补注任务。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要实施强制免疫,对狂犬病、鸡新城疫、牛传染性胸膜性、小反刍兽疫等要实施全面免疫,全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畜食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

3、规范疫苗管理。镇动物防疫站要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建立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特别是规范规模养殖场疫苗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购买使用假劣疫苗、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

4、强化信息报送。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制,各村(场)在确保免疫期间操作规范、程序严格、记录完整、消毒到位的基础上,每周五前要将免疫进展情况报告至镇动物防疫站(电话:13327200288)。

二、大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1、强化检疫监督。各村(场)协助镇动物防疫站强化产地检疫申报,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行为,对未开展产地检疫申报的规模养殖场(户)今后将不再给予项目扶持;要切实加强瘦肉精检测,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进一步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2、规范卫生监督。各村(场)建立健全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监管制度,协助畜禽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异地调畜申报管理,严厉查处非法违规调畜行为,坚决阻断疫病传播途径,严防外疫流入我镇。

3、抓好电子出证。动物防疫站今后要全面实施畜禽产品电子出证,实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网络化管理,在完善畜禽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畜牧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

三、突出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各村(场)和动物防疫站要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要达到100%,重点动物疫病监测以村(场)为单位覆盖率要达到100%。对省级定点监测采样规模场强制免疫疫苗必须分别接种两次以上。

四、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各村(场)和动物防疫站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有效组织、及时应对、严格处置。特别是要加强秋防期间的应急值守,确保联络通畅。

五、及时做好动物血防查治化疗

各有关村(场)和动物防疫站要加强疫区动物的查治化疗,实行普查普治,特别对敞放牛羊要加强管理,确保查治化疗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10月底前,动物血防化疗工作必须完成。

六、全面确保秋防工作圆满完成。

1、明确责任。各村(场)要根据年初镇政府与村(场)签订的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政府、防疫部门和养殖者的防疫责任,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来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

2、保障经费。各村(场)要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在集中免疫期间,要优先保障人员培训、免疫扑疫、劳务补助等经费及时到位。

3、加强考核。秋季动物防疫期间,各村(场)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强制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记录是否真实,新型耳标是否佩戴。对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秋季动物防疫结束后,镇重防指挥部将对各村(场)秋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因防疫措施未到位,防疫密度未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