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7-1141061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2-25
  • 公开日期:2017-02-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东山镇65岁及以上老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东山镇   2017-0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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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178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山镇65岁及以上老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

《东山镇65岁及以上老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实施办法》已经镇党政负责人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223

 

 

 

 

 

 

东山镇65岁及以上老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

     

 

各村(居):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县卫计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镇从2010年开始,已逐步为城乡居民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做体检并实施规范管理。为切实抓好2017年度我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体检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起,已全面启动我镇65岁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体检工作。通过开展体检,掌握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状况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每年组织年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和慢性病患者(含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二)体检机构及场所。

以村场为单位,对所属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进行体检,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并且根据情况由卫生院开设常年体检门诊。卫生院将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和相关的检测设备,选择宽敞、明亮的房间进行。对行动不便的居民,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三)健康体检项目及流程。

1、根据省厅制定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基本体检项目服务包(见附件),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确定开展体检项目。

2、工作流程。

1)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积极主动参与。

2)登记与告知。由卫生院及乡村医生会同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健康检查表,凭身份证(户口本)和填好基本内容的健康检查表,按规定时间到相应的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可由村卫生室负责登记和发放相关表格,填写基本信息栏目及相关内容,完成体检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参加检查。接受体检的对象,建议由家人陪同前往。

3)健康体检。核对接受检查人员身份后,收取健康体检表,按要求实施健康体检。

4)建档。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建立个人档案,并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5)反馈。健康体检结束后,由主检医师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单,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6)汇总。按照有关要求,将健康检查工作的进度及结果等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至县卫计局。

(四)体检管理。

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到卫生院进行免费体检。卫生院将负责免费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规范管理。

2、在体检结束后,分别向居民和县卫计局反馈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群体健康评价结果。个体健康评价结果于健康检查后两周内反馈。群体健康评价结果每年1030前上报县卫计局公卫股。个体健康评价结果包括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群体健康评价结果包括辖区老年人总体健康状况分析以及健康指导意见。同时将居民健康体检结果汇总表一并上报至县卫计局。

3、健康档案的管理。统一使用县卫计局制定的年度体检表。健康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内容。根据体检分析报告研究制定健康促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根据受检者健康情况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观察治疗,宣传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并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干预。各项跟踪随访及观察治疗记录定期归入个人健康档案。

三、经费来源

65岁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体检工作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基本内容,实施免费体检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根据绩效考核统一支付。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225日—310日)

充分利用村场广播、宣传单、横幅和村组干部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开展老年居民和慢性病患者体检的意义和作用,使这项惠民工程达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共识和家喻户晓。

(二)前期准备阶段2017311日—318日)

1、按照县卫计局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由卫生院制订本镇的实施方案。

2、体检场所和项目器材的准备。

3、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进行摸底。

4、由卫生院统一组织承担体检骨干人员业务培训。

(三)体检实施阶段(2017320日—513日)

由卫生院组织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开展体检工作。

(四)总结、汇总阶段2017520日—615日)

卫生院将检查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并将群体评价结果和汇总表上报县卫计局。

五、工作要求

1、为加强对健康体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成立东山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张佳奇同志任组长,蔡志芳、李继白、罗先汉任副组长,公卫办公室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卫生院公卫办。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检查工作全程监管和指导。

2、卫生院严格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在具体操作中对本辖区的应检对象全面摸底造册,合理设计告知程序,合理安排体检流程,优化体检环境,统一体检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优质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卫生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被健康检查者,并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要及时转上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跟踪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明显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卫生院按季度汇总上报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慢性病患者体检结果,及时分析评估辖区老年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相关因素,有针对性的制订辖区老年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疾病干预工作方案。

3、为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和慢性病患者进行体检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手段,本镇将从办实事、惠民利民的政治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年度健康体检服务包

 

 

 

 

 

 

 

 

 

 

 

 

附: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慢性病年度健康体检

   

 

1、常规物理体检: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空腹血糖、尿常规、大便常规+潜血、心电图、血脂、肝肾功能等。

3、询问: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住院治疗情况及用药情况等情况。

4、由主检医师完成健康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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