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1-1839103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8
  • 公开日期:2021-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2021年液化气“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来源:发文   2021-07-2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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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巩固液化气整治成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镇委办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液化气“打非治违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行动的开展,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公开一批“黑名单”企业,营造全行业遵规守法生产经营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属地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有效预防液化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安全生成分管领导谈军任组长,徐远新、黎淼、涂哲、雷园园、周家梁、李智慧任成员。办公室设安监办,徐远新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依法查处下列非法违法行为:

1、申请退出或闭关取缔后擅自从事非法经营的;

2、未经许可、许可证过期擅自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的;

3、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无资格证或资格证过期的;

4、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5、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

6、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液化气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液化气产品的;

7、向未取得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液化气的;

8、在液化气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液化气的;

9、冒用或使用伪造的液化气经营有关证照的;

10、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未按照规定应用液化气流向管理的信息系统的;

(二)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坚决依法关闭。

(三)从严管控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液化气传统销量大的集中地和关闭取缔场所的盯防,督促村(居)落实打非责任,建立完善非法生产经营常态巡查、群众举报、打击处理机制。以销售非法产品倒查产品来源,建立联合协查、惩处机制,持续“打非”高压势态。

四、工作安排

(一)日常监管执法。各村(居)要按照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监管对象执法检查,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镇“打非治违”办公室于4月底前将对各村(居)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和检查。

(二)部门联合执法。以液化气经营为主,镇“打非治违”办公室联合安监、公安、交警、交通、食药质监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处理重点非法违法、公开曝光违法案件,形成执法震慑。

五、有关要求

(一)各村(居)根据上级总体工作部署,加大对液化气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对顶风违法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二)各村(居)要持续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结合本辖区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执法行动。对每起非法生产经营案件,都要认真追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彻查并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业者和单位,依法从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村(居)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2021年村规民约,且各村(居)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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