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1-1839087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8
  • 公开日期:2021-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计划
来源:发文   2021-07-2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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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5日)

主要工作任务: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对象,明确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各乡镇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分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 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分级挂牌督办。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月5日至1月15日)

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自查、要做到“六 查六看:一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査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 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査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 门如实上报了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三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査情况进行检查,做到重点企业全覆盖;上级负有监管职贲的部门要对下级监督检查情 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督查,各单位要组织对辖区内的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对排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挂牌督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各地要对无主的重大风险隐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1月16日至1月22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风险隐患公示制度。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 必须在企业和生产车间等醒目区域公示。

(二)落实“三个一律”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菅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行动期间,要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台 惩戒“黑名单”。

(三)实施隐患举报奖励。各地各部门要按程序兑现隐患举报奖励,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广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企业必须在正门和生产车间等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认真督促落实,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 铁石心肠,着力解决落实态度不坚决、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能力不适应、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冋题。特别是危险品生产、储存企业及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人员密集 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已发现的重大患没有整改的必须立即停 产整顿确保整改到位。

(二)突出企业主体。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隐患排査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和大排査大管控大整治" 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突出监管执法。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査检查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減少督查检查为由限制执法、放松执法,既要避免大呼隆,一阵风,简单化、“一刀 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締、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 施。要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指导和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对重大隐患未实施挂牌督办、监督检査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 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近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 究有关问责部门的责任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 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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