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6-1140976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2-07
  • 公开日期:2016-02-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2016年春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来源:东山镇   2016-0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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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镇2016年春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春节及“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林区的安全,让全镇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目标

全镇春节及“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不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不出现伤人、死人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及下设营必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八项职责,严格落实相关的工作要求。

2、开展防火宣传。各村场要充分利用广播把森林防火的各种规定、火源管理制度、防火扑火的基本知识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开展日常巡查。各村场要安排专职干部在森林火灾重点防护期(每年10月至次年4月)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本村场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阻止违规用火。

4、重要时段防守。腊月二十八、小年、除夕、元宵、清明及连续晴好三天以上,各村场要在主要路口设立火种检查站,控制火种进山,护林人员要配带袖章进行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查处森林火情。

5、加强应急调度。各村场要根据防火方案,组建20人的防火突击队,每名队员要配齐一把镰刀、一个水壶、一双胶鞋。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和接到扑火命令,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对玩忽职守人员或在紧要关头不听指挥,不积极扑火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6、规范火情上报。各村场发生森林火警必须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电话:4530004,不得迟报、虚报、瞒报。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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