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8-1453114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01
  • 公开日期:2018-1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东山镇   2018-11-0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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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等重要内容,坚持河湖共治、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河长制,全面建立湖长制。以镇四大内湖(大荆湖、沉塌湖、小荆湖、繁莲湖)保护与治理、华容长江段岸线整治和东山水库旅游景点打造为重点,系统梳理河湖问题清单,因地施策,因河施策,因湖施策,从源头上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等突出问题。

二、工作任务

1、成立镇河(湖)长制领导机构

2018年初东山镇成立河(湖)长制领导机构,镇党委书记姚书茂任东山镇第一河长,镇长白海炎任镇河长,党委副书记白贞祥、党委委员李贻文、副镇长廖权红任镇副河长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副河长李贻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的领导机构。

2、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实施方案

2018年初制订河长制实施方案,2018年8月制订湖长制实施方案,根据河流、湖泊名录分级明确湖长,建立镇、村二级湖长体系,并将各级河长、湖长名单行文通知到各单位、村(居)。

3、夯实基础工作

(1)配合县河长办制订一河(湖)一策工作方案。镇河长办录取河长制基础信息,切实全面调查河湖现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梳理提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2)规范河(湖)长公示牌设置。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设立河长湖长公示牌,补齐数量、完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全镇共投入资金10多万元将37条大中型渠道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将四大内湖、35座水库全部设立河长制公示牌、退出精养公示牌。

(3)建设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系统平台。以水利“一张图”为基础,建设全镇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并将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实现河长巡河巡湖、信息报送、群众举报、问题督办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全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效能。

4、强化责任落实

(1)推动河长履职:严格落实省、市、县、镇河长1号令,对照“五有”(有巡河方案、有记录资料、有问题清单、有宣传报道、有问题反馈)标准,乡(镇)级河(湖)长每旬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段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乡镇河长每次巡河必须落实“七有”和“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制度,列出清单、细化责任、分解任务、跟踪督办、严格挂号销号,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全面推进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各级河长办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着力提升河长办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各级河长办服务体系,镇里投入4万余元重新装修河长制办室,投入5万余元添置河长制办公用品,投入6万元用作河长制办公经费,并固定三人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成效

1、突出长江岸线治理,搞好长江堤防建设。

1)将长江江心洲娱乐设施全部拆除;

2)开展岸线利用整治,自查自纠,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长江沿线的非法码头已全部拆除,并加强巩固取缔、拆除、清理、覆绿成果;

3)影响行洪及河势稳定的违规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4)防洪大堤保洁及堤防管理稳步推进,长江大堤防全年无高杆杂草,环境卫生保洁到位;

5)全面清除长江堤防上的固体废弃物,已将塔市码头附近的废弃铁箱、废弃汽车全部清除;

6)依法禁止饮用水源地养殖、全面关停禁养区内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已关停朱爽等畜禽养殖场3家,禁止在长江饮水水源地进行畜禽养殖,长宁垸4家养牛、羊的农户已不允许再进行养殖,并将所有牛、羊全部处理;

7)配合县水利局制订长江沿线13处排渍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13处排渍口相连的主干渠道的清障工作均已全部完成;

8)清理整顿长江湖南段沿线违规建筑。拆除长江堤岸外及堤岸内50米范围内的空心房和其它非水利设施的违规建筑,全镇共拆除空心房18127m2,共整修空心房7442m2

2、开展大水面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1)、东山镇将大水面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的重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镇的重点湖泊(大荆湖、沉塌湖、繁莲湖、小荆湖)、哑河和全镇35座水库已将原承包合同废除重新签订生态环保合同,各村(居)签订了大水面退出精养责任状,所有大水面全部退出精养,即禁止投饵、投肥、施药为养殖方式的人工养殖,实现“人放天养、清水养鱼”;

2)、清除大水面内的所有拦网、网箱养殖;

3)、全面开展水库大坝、溢洪道以及大湖渍堤的清基扫障工作,到目前为止均已全部完成;

3、全面推动农业污染源防治。

1)、强力推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制度,划定禁养区域;

2)、着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严格控制湖泊养殖,清理拆除矮围网围,依法拆除饮用水源地的网箱养殖、全面关停全镇范围内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

3)、推进农作物种植污染治理,实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4、提高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全面排查整改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口,推进东山污水处理厂和洪山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三郎堰塘和石家港黑臭水体治理;

2)、将生活垃圾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全镇所有村(居)全部配备保洁员、保洁车,将生活垃圾运至专门的填埋场进行处理;

3)、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5、开展“沟渠扫障”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县第1号总河长令,开展“沟渠扫障”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全镇37条主排渠的清基扫障工作已全部完成。

6、抓好农村饮水安全。

1)强化源头治理,年底前,全面排查关闭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完成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

2)强化工程措施,在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的基础上,完善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提高水质达标率。

3)加快推进新建明碧山自来水产建设,力争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部建成通水。

7、加强小型沟渠、塘坝清淤疏浚。

1)对已疏浚的大中型沟渠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体制机制,巩固成;

2)对小、微型沟渠进行全面疏浚,至2020年,全镇计划完成疏浚小、微型沟渠383条594.6km,其中2018年规划完成144条223.5km;

3)全镇计划完成中型塘坝清淤192处21.48万m3,其中2018年规划完成74处、8.15万m3

8、每个月定期召开二次以上全镇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出台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9、每个月至少召开了一次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各级河长、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河长办工作人员以及民间河长开展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

10、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等媒体以及村村通形式广泛宣传,做到群众知晓、领导重视。马鞍水库作为退出精养示范在省市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县电视台多次报道我镇大水面退出精养工作,全镇各村(居)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河长制宣传广播会,统一组织在居民房屋上固定30条大宣传标语、拉设40条横幅、700条张帖的宣传标语、21000份告农户书,做到告农户书“户户贴”。

11、引导公众参与:各村(居)每月都组织了一次民间河长或志愿者开展一次巡河活动。八月13-15日湖南农业大学还组织相关同学到东山镇长宁垸村开展保护青山绿水护源使者活动,2018年10月17日华容县河长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湖退出精养现场会在东山镇召开,察看了佛寺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荆湖退出精养和东山镇河长办公室设置三个现场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2、大力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加快实施湿地恢复、退耕还湿、湿地生物多种性保护项目,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13、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开展河湖划界工作,启动河湖岸线利用规划编制,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

14、抓好血吸虫病防控,力争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

15、抓好非法采砂整治,全面禁止采砂行为,全面清理整顿采砂运砂船只,加大巡查督察力度。

16开展非法捕捞清理整治,清理整治“绝户网”,严厉打击禁渔期禁渔区的非法捕捞及电毒炸鱼行为。

四、工作措施

1、“守土”明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关河湖、所辖区域的管理保护工作,对突出问题依法清理整治,镇河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明确自身职责。

2、对标定责: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扫好“门前雪”,一项任务、一个专项行动都要有一个实施方案,对照方案中列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治标准,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乡、村二级河长也要对照巡河的内容与标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的时限,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领导、到相关单位、村(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3、联动履责:树立共同担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力推动的责任意识。镇委、镇政府牵头抓总,村场认真履行属地整治责任,发挥基础作用;各责任单位在各自履责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继续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公安、水政、渔政、环保、港航、国土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打好攻坚战和歼灭战。同时,积极开展“民间河长”、“河小二”等活动,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力量参与水环境治理工作。

4、追责问责:严格督导考核,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察、一年一考核。利用“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的工作杠杆,强化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力推进。两办督查室、河长办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整治进度缓慢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约谈和追责。镇委考评办要将专项整治及河长制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和乡镇年度绩效考评,增加分值,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东山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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