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8-1452792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0
  • 公开日期:2018-04-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8年全镇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
来源:东山镇   2018-04-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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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成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取得实效,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按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决定2018年3月至12月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和依法治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为中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深入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我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三个转变”,即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村(居) 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学习。特别是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着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自觉服从和配合安全监管执法的意识。安委会将在4月份组织开展各村(居)、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安监人员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二)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重点建立健全以下五项制度: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促进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四是建立健全“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制度,确保执法效果。

(三)推进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主体,明确“双随机”抽查企业的数量比例,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提高执法效果。其中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建设施工项目、“两客一危”企业和校车等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20%。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隐患问题和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现象,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等,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加强对被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及取缔关闭企业的复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五)从严规范执法行为。所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依法制作行政执法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作出执法决定,正确运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并加强对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严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严禁擅自减免行政处罚。

(六)有效强化联合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十大战役攻坚行动、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以及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以及问题和矛盾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要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记录工作。对需要封存或保全的证据,要及时依法封存保全。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依法及时申请并采取措施。

(七)严格规范委托执法。安监要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依法依规行使法律政策宣贯权、行政检查权、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行政处罚权、提请查处权、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权等监督管理职权。要负责好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在重大节假日或政策规定的停工停产、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直接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八)加强执法监督和信用信息应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案卷审查、执法监察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

(九)启动“全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安委办将会同法制办组织开展以“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为主要内容的“全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按照处罚数、影响力、震慑力均大于去年和依法处罚的基本原则,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讲评、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形成安全监管以执法质量论英雄的正确导向。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制定内部执法机构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评议工作方案,对内部执法机构进行评议排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0日-11月30日)。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和监管执法“三比三严”评议等工作。特别是安委办要牵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暗查暗访或督查督导,推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正视长期以来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从严治安”监管执法理念,把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提高执法能力。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中共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级关于加强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经费。要积极组织监管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安监要全面运用监管执法软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三)细化措施,敢于动真碰硬。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要严格落实典型案例公开、“黑名单”和“一案双查”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非法违规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和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对已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打击整治到位。

(四)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要增强执法针对性,加强对重大会议及节假日、上级督查和企业开工等时段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集中、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和安全管理基础较弱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力度。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的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把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管理、职业卫生以及标准化建设作为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对举报投诉信息的核查执法。要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按照执法管辖范围和“谁核查、谁处罚、谁反馈”的原则,由组织查处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处罚程序实施处罚,同时做好结果反馈和奖励兑现工作。

(五)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信、网站等媒体,加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督促,严肃责任追究。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调度通报,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附件:东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

 

 

 

 

 

附件: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单 位

本月数

累计数

组织(包括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活动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立案调查

 

 

经济处罚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取缔关闭

 

 

问责领导干部

 

 

行政拘留

 

 

抓捕涉案疑犯人员

 

 

注:本表为各月报表,每月7日前向安委办报送(上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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