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3-2089637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14
  • 公开日期:2023-07-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23年开展东山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3-07-14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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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开展东山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开展东山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东山镇防溺水巡查记录表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开展东山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我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成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2023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成立防范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振昌

  副组长:程学锋、段旭东、李国祥、廖真、刘琼、任茂祥、黎振、杨霖、兰菁、廖权红、沈婧(常务)、谈军

  成  员:周峰、余砚发、花中球、徐志明、柴荣、吴修志、蔡志芳、杨学武、赖长青、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村(社区)驻村辅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压实责任。

  二、指导思想

  根据华委教通〔202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织牢织密防范学生溺水的“安全防护网”,建立健全我镇网格化管理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保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要认真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暑期学生防溺水十条措施的通知》(华教委教通〔202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四方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镇、村(社区)两级因地制宜组建应急抢救队,充分发挥村组干部联络渠道作用,一旦发现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应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并按程序报警,请求110、120救助,同时镇村应急抢救队立即展开营救,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也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和进行其他相关工作。镇、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村(社区)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四、措施要求

  (一)广泛宣传,预防为主

  1.“村村响”广播教育提醒到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要每天开3次以上广播会宣传防溺水工作,教育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各村(社区)要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学生群体为重点,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防范溺水工作氛围。一是引导孩子们不去水边或水中进行玩耍、游泳、垂钓等活动;二是引导群众及时制止在水边玩耍的孩子;三是教育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每次广播会都要有记录、有广播稿。(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2.标语提醒教育到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条幅、微信群、群情通等方式加强防溺水安全知识的宣传。(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3.学校宣传教育到位。学校要以“十个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活动)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精准化、常态化、立体化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班主任及老师要通过家长微信群、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在周末或假期进行防溺水宣传工作(每天至少1次),指导家长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监管。(责任单位:镇域内中小学及幼儿园)

  4.镇村干部责任到位。实行“乡镇干部联村联学校、村干部联水域”的联点责任制,双休日与节假日做到放假不放松,驻村工作队、办点干部及村干部要通过发放倡议书、给家长的一封信、开广播会、入户宣传等多种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和巡查。

  (二)全面覆盖,整治隐患

  各村(社区)及派出所、水利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要根据产权或者管理权限,全面摸排镇域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山塘、池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等各类水域,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完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因地制宜配备必要救援器材,制定防溺水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危险水域逐一明确管理负责人、巡查责任人、巡查时间、巡查次数,建立健全以河(湖)长、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和塘堤承包人、责任人等为主要力量的巡防队伍,在周末、假期等重要时段进行巡查检查,做好劝阻、提醒等工作。

  (三)加强巡查,及时制止

  1.警示牌设置到位。镇河长制办公室要对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的危险区域立好防溺水警示牌,警示群众注意安全,并在必要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配好救生杆、救生圈、绳子或竹竿、木棍等适用救生的工具。(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河长制办公室)

  2.“一日三巡查”到位。一是每天由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的镇级巡查队在全镇辖区内水域进行巡查和督查;二是由办点干部督促村干部、网格员或志愿者组成的防溺水巡查队在各村(社区)辖区内水域进行巡查。巡查要求:一是每天至少巡查3次;二是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孩子在水域内玩耍、游泳要立即制止;三是做好巡查记录。

  (四)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1.镇工会、团委、妇联:要发挥自身优势,发动联系群众参加志愿巡逻、宣讲,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做好监护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2.水利服务站:及时收集气象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辖区内水域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建设,按要求设立警示牌、防护栏等。

  3.自然资源所:加强对全镇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取土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巡查,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因存蓄水而造成溺水事故。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全镇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水坑及取水井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和取水井。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全镇农业及林业领域涉水工程、项目以及各类灌溉井的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消除各类溺水隐患,并积极开展防溺水检查和宣传教育。

  6.派出所:除搞好巡查工作外,还要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后,可以及时快速投入救援,保护现场,调查溺水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五、问责机制

  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对问题突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通报、约谈。对发生较大事故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对失职失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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