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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9
  • 公开日期:2021-07-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落实暑期防学生溺水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万庾镇   2021-07-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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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政办发〔2021〕15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暑期防学生溺水十条措施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严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特明确以下十条措施。

1.由镇宣传办牵头,各村(社区)组织村民每天观看县广播电视台播放的防学生溺水教育宣传片、警示片以及防溺水知识公益宣传片。

2.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在放假前上好一堂防溺水教育安全课,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讲座。班主任每周在家长微信群中进行2次以上防溺水警示提醒。

3.各学校将县教体局统一制作的《防溺水宣传手册》和《致家长的一封信》送至每一位学生及家长手中,并要求学校收回回执单。

4.“村村响广播”每天要提醒教育3次以上,通过案例警示学生及家长。镇应急办组织防溺水宣传车下村宣传。

5.建立健全“乡镇干部联村联学校、村干部联水域”的联点责任制,双休日与节假日做到放假不放松,联点干部每周要开展2次防溺水教育宣传。驻村工作队要主动担责,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巡查,督查落实相关措施。

6.在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的危险区域立好防溺水警示牌,必要区城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配好救生杆、救生圈、绳子或竹竿、木棍等适用的救生工具。

7.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联点村干部、驻村辅警、网格员和志愿者等力量,每日午后至傍晚在重点水域组织“一日三巡査”。镇级河长与村级重点水域河长巡河时要加强警示牌等防溺水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

8.镇民政办、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发动联系群众参加志愿巡逻、宣讲,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做好监护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9.镇、村两级要因地制宜组建应急抢救队,充分发挥村组干部联络渠道作用,发现意外事故后,要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赶赴现场,并在30分钟内报告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

10.水域产权单位、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溺水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溺水责任制度配齐配足相关抢救设备,确保将防溺水责任落实落细到人到时间,上级归ロ管理单位负责相关责任的督导落实。

水利服务站:及时收集气象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水库及库区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建设;督促村(社区)及重点水域产权单位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安全警示标牌,经常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自然资源所:加强对全镇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村场(社区)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取土遗留下来的坑注进行巡查,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因存蓄水而造成溺水事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全镇农业领城涉水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消除各类水隐患,并积极开展防溺水检查和宣传教育。

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全镇山塘水库的管理,在山塘水库有关地方设立禁止游泳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派出所:要制定应急抢救工作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水事故后,可以及时快速投入救援,保护现场,调査溺水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应急办:加强对防水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健全学生溺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学生溺水应急处理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救援联动机制。

请相关部门单位将上述10条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溺水工作。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全镇平安建设考评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将严肃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建立信息月报制度,每月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一旦遇到突发事件,须半小时内如实上报情况。请相关部门单位向镇应急办报送溺水工作落实情况。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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