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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政发[2018]3号万庾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烟花爆竹“打非法违”清剿行动工作方案
万政发[2018]3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烟花爆竹“打非法违”清剿行动
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全面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要求,针对我镇当前烟花爆竹领域的突出隐患,镇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面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社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万庾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黎翳任组长,刘纯东任常务副组长,镇安监办、派出所、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城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安监办,由吴学龙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工作的决策,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各村、社区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宣传、摸底和清剿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非法经营
l、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
4、行无药样品展示之名违规经营有药产品之实的。
(二)非法储存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或擅自设立储存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日前)
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群防群治,要让“打非治违”清剿行动做到家喻户晓。
(二)全面清查(7月3日前)
以村为单位,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实施地毯式清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全面摸清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情况,登记建档,并报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办公室备案。
(三)彻底清剿(7月4日—8月15日)
分二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7月4日—7月18日)
对无证经营户:
1、发放告知书(7月4日)
由办点干部牵头,村场干部参加逐户发放告知书,留存送达影像资料并签字备查。
2、集中清剿(7月12日—18日)
由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安监、派出所、市场和药品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城管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不支持不配合的经营户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各村场抽调力量全力配合,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清剿行动。
对有证经营户:
1、对存放的非法、“三无”、套牌和未贴流向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产品一律没收,对零售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2015)25号文件“两关闭、三严禁”的规定进行整治。
2、对有证且在经营许可证到期前自愿处置现有存货并停止经营行为的由镇安监办给予500元奖励。
第二阶段(8月7日—8月15日)
1、对有证的经营户在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仍然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的,镇将再次组织一次集中清剿整治行动。
2、对重点钉子户将上报县安监局予以重点打击整治。
(四)巩固提高(8月16日—12月31日)
1、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村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2、加大巡查力度
镇安监办将不定期暗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反弹。
五、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是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派出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燃放,组织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实施集中销毁。安监办负责打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掌握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协调,督促各村、各部门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自身工作职责,及时支持、协助各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依法打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非法经营、储存违法犯罪行为,对符合“两关闭”、“三严禁”的零售经营户和批发企业依法吊销、撤销经营许可证。市场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营业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制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监督。要利用悬挂横(条)幅、出动宣
传车、农村“村村响”广播、下发告知书等方式,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的作用(举报电话:4580009、13808405502),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性。
(二)强化联合执法。联合执法必须深入村、组、农户、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储存仓库和禁鞭区燃放活动现场。
(三)强化督导督查。全镇采取办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
组机制,在各村组督导。派出所、安监、交通、市场所、和城管等部门组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办公室每周组织一次通报。办点干部和联点部门单位具体为各村提供业务指导,并为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评提供依据。
(四)强化责任追究。因督导清查清剿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1、万庾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驻点包干督导表
2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宣传标语
3、烟花爆竹经营户摸底表
4、《告全镇烟花爆竹经营户书》送达经营户签收表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
万庾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行动
驻点包干督导表
单 位 |
牵 头 负责人 |
办点干部 |
联村部门 单 位 |
白铺村 |
陈再坤 |
曾 真 郝 毅 |
司法所 人社站 |
塌西湖村 |
任继昌 |
李丰年 郑文洲 张绍红 |
卫计所 |
双杨村 |
付春林 |
周 旦 王锡文 余建文 吴建华 |
财政所 |
月形村 |
姚志新 |
黄岳锋 蔡文波 |
万庾中学 |
万庾村 |
毛红彪 |
杨 雄 程思明 陈 猛 |
派出所 |
官洲村 |
刘纯东 |
包 成 袁志勇 |
卫生院 市管所 |
鼎山村 |
王 进 |
季跃东 吴学龙 |
林建站 供电所 |
五田渡村 |
黎 翳 |
汪 阳 陶尚建 谢建平 |
农技中心 国土所 |
鲁家村 |
朱 胜 |
刘 丹 范顺辉 |
公路站 |
兔湖垸村 |
易敬民 |
李 穗 张 彪 |
水管站 |
居委会 |
黄 艳 |
范 伟 刘友红 |
文化站 |
附件2: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宣传标语
1、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2、举报、揭发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4、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5、私销、“违放”危害社会,积极举报无处躲避
6、没有鞭炮响,今夜睡得香
7、禁放烟花爆竹好,安全除噪又环保
8、声声爆竹声声怨,人人禁鞭人人安
9、移风易俗,禁燃爆竹
10、禁鞭之举,崇尚文明,人人有责,家家受益
11、禁止放鞭,民心所愿
12、“禁放”规定连万家,你我共同遵守它
附件3:
万庾镇烟花爆竹经营户摸底表
单位:
店 名 |
经营户 姓 名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有无经营 许可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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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7月4日前交镇安监办。
附件4:
《告全镇烟花爆竹经营户书》送达经营户签收表
单位:
经营户姓名 |
送达时间 |
送达人签名 |
经营户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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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7月4日前交镇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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