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1-1885418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30
  • 公开日期:2021-04-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镇政府   2021-04-30 10:56
浏览量:1 | | | |

 

 

 

 

 

鲇政办发〔2021〕47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

通       知

 

各村、部门站所: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业产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湘农办质〔2019〕 179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各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不断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张佳奇为组长,分管种植业生产的政协联工办主任成诚、分管畜牧水产工作的党委委员徐华、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副镇长严新萍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站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事项,会商处置重大问题,组织落实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

1、协调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组织推进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承担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等工作;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审查机制与准出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等。

2、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社会咨询;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协调配合拟订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政策,参与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改革;参与指导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机制。

3、负责指导督促全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法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落实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组织在本行业领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等,尤其是“二品一标”企业,要监督企业落实身份证赋码标志,对实行“身份证”管理的品牌农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和营销推介。

4、负责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以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协助指导和监督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安全利用;协助组织指导土壤肥料新技术、新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推广应用;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指导肥料科学合理使用。

5、负责实施种植业、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可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工作,落实种养殖业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组织实施水产健康养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6、负责农药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开展镇域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组织实施种植业标准化生产。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负责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农药新技术、新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推广应用,开展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和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协助指导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反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违法案件等工作。

8、负责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反馈,查处畜禽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违法案件等工作。承担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畜禽标准化养殖等。

9、负责拟定全镇粮食、油料、畜禽、水产品的质量目标规划,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协助开展全镇粮食、油料、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协助查处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事件,承担农业产地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转基因生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审查机制和准入制度

在全镇农业农村工作领域有关认证认定、推荐评选、展示展销和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审查机制和准入制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审查,相关部门站所结合各自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准入制度。

(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影响我镇在省部级监测中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全镇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对不依法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存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或在省部级监督抽检中连续两次检出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或未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或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企业,不予受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限制参与省级以上展示展销和奖项评定活动;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推荐授予相关荣誉和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取消资格。

四、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

坚持管产业、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工作,科学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控措施落实到相关业务领域和工作环节,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

附件1:鲇鱼须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鲇鱼须镇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鲇 鱼 须 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佳奇  镇  长

副组长:成  诚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办主任

徐  华  党委委员

严新萍  副镇长  

成  员:刘立国、周承志、徐立明、周治国、毛晓辉、

陈建国、张绍贵、张杰友、李正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李正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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