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0-1776250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0
  • 公开日期:2020-11-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制度》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20-11-10 15:35
浏览量:1 | | | |

 

 

 

 

 

鲇政办发〔2020〕95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2020年11月10日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印发

鲇鱼须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更好协调推动落实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受到实效。

一、主要职责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我镇实施计划;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指导督促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解决专项整治重中之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全镇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易斌任第一组长,镇党委副书,镇长张佳奇任

第二组长,党委委员徐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行政执法大队、安监站、派出所、农业、工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站站长陈金祥兼任。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二)领导小组可以不定期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四)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镇人民政府同意

后印章发。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领导小组会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镇应急管理站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各项整治任务牵头单

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有关工作贯彻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按照专项实施方

案的有关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精心制定本行业领域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按期按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

和县、镇领导小组部署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要求,定期向县安委办和镇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印发工作专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