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1-1885325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02
  • 公开日期:2021-09-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在全镇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9-02 09:54
浏览量:1 | | | |

 

 

 

 

 

 

鲇政办发〔2021〕 68 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镇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

实 施 方 案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省纪委《“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湘纪办〔2021〕6号)、市纪委《关于落实省纪委<“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华纪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现就全镇开展“清廉医保”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紧盯老百姓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方面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督促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压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主体责任,用改革的办法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不合理使用现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可控、合理使用。

二、工作重点

(一)主体责任方面

重点检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是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不力,监管制度形同虚设,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深层次矛盾长期未解决等问题。

(二)制度执行方面

监督检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对医疗保障基金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着力发现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三)廉洁用权方面

监督检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对医疗保障基金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履职用权情况,紧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各环节,着力发现和查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截留挪用、滞留拖欠、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虚报套取、欺诈骗保,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方面

监督检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对医疗保障基金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不强,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敷衍塞责,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督促整改不严不实、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深化改革方面

监督检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对医疗保障基金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改革主动性不强、消极懈怠、进度滞后,调查研究不深入,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不报告、不研究、不解决,工作措施脱离实际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镇成立“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张佳奇任组长、纪委书记黄建军(常务)、党委委员徐华、副镇长刘远昇任副组长,纪委成员刘亚军、刘述林、财政所长周承志、人社站站长刘儒红、鲇鱼须卫生院院长罗先汉、宋家嘴卫生院院长严利军、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任成员,下设办公室,丰亚平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自2021年8月启动,至2021年12月结束。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按照“查、纠、治”三个步骤实施,突出查存量问题、纠顽瘴痼疾、建长效机制,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追缴一批违规资金、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自查自纠(2021年8月至9月)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全面清查党的十九大以来本村(社区)、本部门单位医疗保障基金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存量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制定任务书、倒排时间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查处,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处理。对社会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督导检查(2021年10月至11月)

镇纪委牵头对本镇医疗保障基金领域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处置、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等情况,形成督导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11月20日前报镇“清廉医保”专班办公室。

(三)整改深化(2021年12月)

“清廉医保”专班办公室汇总督导检查问题清单,逐一交办督办,限期整改到位。被督导检查村(社区)和部门单位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 12月20日前书面报告镇“清廉医保”专班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