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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03
  • 公开日期:2021-03-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方案》的 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21-03-0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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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政办发〔2021〕8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鲇鱼须镇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河湖渠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河湖渠内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落实各级河长管理保护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实行联防联控,构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标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巡河目的

通过各级河长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对河湖渠进行全面巡查,及时掌握河湖渠总体情况,按要求搞好清基扫障、沟渠捞草、水质保护等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抓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河长牵头抓总,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巡河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4、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5、坚持城乡统筹,水陆共治;

6、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三、巡河时间

河湖渠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二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三次。

四、巡河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巡查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外陆域200米的范围;无堤防的河道,巡查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外陆域200米的范围,以及可能发生水环境违法行为或水污染事件的重点周边区域。

五、巡河的内容

(一)河湖渠面貌与保洁

1、是否存在倾倒弃土、弃渣,堆放垃圾、工业固废和危废情况;

2、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湖渠、破坏堤防的问题;

3、渠河面、渠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渠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二)河湖渠水域状态

1、水域是否出现成片青苔、绿藻、垃圾、淤柴等漂浮物,沟坡两边是否有杂树、杂草;

2、渠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3、水域内是否存在漂浮死鱼或者其他动物尸体;

4、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河湖渠水域岸线管理

1、是否存在涉水建(构)筑物、设施;

2、是否存在在滩地内新种植林木;

3、是否存在在滩地内钻探、爆破、取土、考古发掘等行为;

4、是否存在在河湖渠管理范围内围河造地行为;

5、是否存在河湖渠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行为;

6、是否存在河湖渠违规设置捕鱼设施行为。

(四)河道采砂

1、河道内是否有非法采砂;

2、河道内是否有砂石堆积。

(五)河湖渠取排水

1、是否新增排污口;

2、是否存在向水体内非法排污现象,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口(水)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六)河湖渠设施管护

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1、建立联合巡查机制。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河湖巡查记录表》,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巡查记录表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明确,整改必须要有事前、中、后的图片,必要时可绘图、拍照、摄像,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巡查的记录、图件等均由相应联系部门整理归档。村级河长巡河记录及资料整理后交镇河长办统一收集备案,村自备一份。

2、巡查中发现的一般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对较大的破坏环境违法事件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要及时制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河长和相应联系部门。

3、上级河长巡查中发现的水环境问题,及时以《河长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单》发送至下级责任河长,下级责任河长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上级河长。

4、镇河长办对各村、部门单位《河湖巡查记录表》进行抽查,并在年底进行统一检查。各村、部门单位河长办每月底将河长巡河动态情况报镇河长办。

七、检查考核及奖惩

1、由镇河长办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实行量化计分,半年度进行一次奖评,实行好坏两上台。

2、半年度成绩由每季度检查考评分累计总分排名进行分类,累计平均分在90分以上为一类村;90-85分为二类村;85-60分为三类村;60分以下为不合格村。一二三类村各奖励现金8000、6000、4000元。

3、对每次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村(社区)总支书记和分管负责人全镇通报,并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次排名倒数一、二名的总支书记和分管负责人全镇通报批评,并在半年度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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