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5-1140471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6-02
  • 公开日期:2015-06-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鱼须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来源:鲇鱼须镇   2015-06-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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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政办发〔2015〕23号

 

鲇鱼须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为了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行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华容县201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布点规划。

一、布点规划原则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秩序。

二、布点规划数量

本着从严控制数量,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考虑居委会墟场和各村场人口分布、集贸场所、民俗习惯等因素,根据原办证基础,决不新增散户,墟场不超过2家,每个行政村不超过1家的总量控制好基数。

三、布点规划要求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申办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一手抓条件审查,一手抓现场审核,从源头上把关。

1、墟场零售实行旗舰店挂牌销售,旗舰店销售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村场专店销售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不能有“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销售店存在。

2、零售店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有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零售店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有培训资质机构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证书。

4、零售店必须配备2个中型灭火器,一个消防桶,5个安全警示标志,一块统一制作的旗舰店牌。

5、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如果50米以内存在2家以上零售店的申请人,且条件相当,可以抽签决定。

四、布点规划实施

1、通知发布:各零售经营户接到镇安监办发布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呈报申请资料。

2、报名登记:镇安监办接到零售经营户的呈报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实施初审查,基本符合条件后,报县安监局进行复核审查。

3、培训考核颁证。申请人必须参加培训机构的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参加培训人必须是申请本人,考试合格后取得证书。申请人凭现场审查表,培训合格证,到县安监局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获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后,应持证到县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做到合法守法销售。

2、经营者不得随意变更经营场所,一证多点,异地销售,超量储存,不得买卖、转让、出租、出售、冒用、伪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3、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旗舰店,不准另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一经查处,全部没收上缴华容县公安局。

 

 

                             2015年5月28日

华容县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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