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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6-16
  • 公开日期:2016-06-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鱼须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鲇鱼须镇   2016-06-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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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政办发〔2016〕11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26日                                                        

 

鲇鱼须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规范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工作,加强统计和人口信息管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2016年2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保障该规定在我镇顺利实施,决定从2016年5月26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镇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 以下简称“三实”)信息集中采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夯实“三实”信息为核心的社会管理服务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实有人口居住信息、从业信息和动态轨迹,以重点人员、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特困群体为重点,以实地入户调查、核对登记为主要手段,结合民调和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三实”信息采集,进一步强化实有人口管控,提升“三实”管理水平,为社会管理、治安防范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鲇鱼须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哲君任组长,党委委员吴四喜、党委委员谢旺、派出所所长严若明、周琪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主任马振军任办公室主任,龙鹏举、黄和湘任副主任。鲇市中学、华容五中、卫生计生执法所、卫生院、人社站、民政办、林建站、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所等单位负责人、各村(场)、社区治安主任为成员。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到2016年底全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准确,采集率、及时率、准确率力争达到100%;全面采集涉毒、涉恐、涉访、刑事犯罪前科、肇事肇祸、精神病等几类人员信息,为落实重点人员分级管控工作奠定基础;各村(场)、社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运转高效;“三实”信息在治安管控、治安防范、侦查破案中发挥有效作用。

四、采集内容范围

(一) 实有人口:在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所有人员以及未实际居住但在本行政区域实际从业的人员。

() 实有房屋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于居住或者单位使用的房屋,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房屋。

(三)实有单位:本行政区域内以实有房屋为依托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

五、职责分工

综治办负责工作方案的制订及协调实施,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调度、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综合反馈等工作。

派出所:争创一流工作成绩为主组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制定采集规范标准,及时组织培训、检查、调度和考核,为全镇“三实”信息提供便利。

各村(场)、社区:严格按照《鲇鱼须镇“三实”信息采集考核办法》搞好主管本村(场)、社区“三实”信息采集工作。

鲇市中学、华容五中将全镇各中小学的基本信息及在校住宿学生信息 在每年的3月1日、10月1日前通报给派出所。

卫生计生执法所、卫生院将各村(场)、社区出生、死亡人员信息按月通报派出所,将全体实际居住人口纳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社站将参加社保人员信息及变化情况按月通报给派出所,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创业扶持制度,为实际居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民政办:将地名信息、收养人员信息、婚姻登记信息、敬老院的入住人员信息按月通报给派出所,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

林建站将已发放产权证的住房信息或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信息、买卖信息按月通报给派出所,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实际居住人口的基本住房需求。

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所将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按月通报给派出所,在办理工商证照过程中为实际居住人口提供便利。

六、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5月26 日至5月31 日)

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集中宣传,组织业务培训。

(二) 信息采集阶段(61 日至920日)

根据 《湖南省公安机关“三实”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规范 (试行)》要求,按照“三实”不同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和录入工作。镇综治办根据村(场)、社区、派出所采集录入进度进行通报,并适时召开调度会,确保全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三) 考核评估阶段 ( 2016 年12月 )

考核评估以牵头单位考核结果为依据,采用双百分制组织考核,日常考核占100分,第一次考核在7月上旬(考核成绩占40%),第二次考核在9月下旬(考核成绩占60% )。年度考核占100 分,考核评估结果折算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是新时期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和实施 《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实现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全覆盖,可以为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行政管理提供可靠数据,为平安创建、抢险救灾、治安管理提供准确信息,在维稳保安、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镇各村(场)、社区、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配合镇综治办、派出所认真抓好信息的采集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2、完善服务体系,促进服务均等化。派出所、鲇市中学、华容五中、人社站等各单位要依各自职责制定相关实际居住人口的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服务范围,为实际居住人口提供便利和服务。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采集氛围全镇各村(场)、社区、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牌、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 的宣传,提高全镇实际居住人口主动申报户口登记、居住登记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在单位、居民小区和社区、交通要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动员会等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氛围,为入户调查,上门采集奠定坚实基础。

 4、强化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措施。各村(场)、社区、部门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组建工作班子,加大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实有人口协管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全镇各村(场)、社区、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和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派出所做好“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将本单位有关信息资料,包括单位电话、机构代码证、从业人员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及门店、住户信息等基本信息按方案要求分步骤在9月20日前报送派出所。特别是“三实”信息采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每月更新维护的数据,通报派出所后汇入《湖南省社区警务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5、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镇综治办要将“三实”信息采集与网络化管理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采取指导检查、实地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主动,配合不积极,不能按时完成采集录入任务、不能及时通报更新数据的单位,一律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

      1、鲇鱼须镇“三实”信息采集考核与奖惩办法

      2、鲇鱼须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宣传标语

 

附件一:

鲇鱼须镇“三实”信息采集

考核与奖惩办法

为保障“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岳阳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

第一阶段:各村(场)、社区要在6月20日前完成下发的“实有房屋、实有人口”总任务的30%,部门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所有的“三实”信息采集通报至派出所;

第二阶段:各村(场)、社区在8月20日前要完成总任务的70%;

第三阶段:各村(场)、社区在9月20日前要完成总任务的100%。

二、考核内容

全镇各村各村(场)、社区和部门单位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三实”信息采集工作。

三、考核方式

“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三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考核。考核采取双百分制,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各占100分。日常考核全年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考核在7月上旬(考核成绩占40%),第二次考核在9月下旬(考核成绩占60% );2016年12月进行年度考核,占100分,考核评估结果折算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

日常考核以规定的时间段内采集上报数据的数量完成进度为主,实地暗访的方式随机抽查准确率、及时率为辅;年度考核以以常住人口总数为依据确定抽取信息数量,每个村场抽查在本地实际从业或居住30日以上的居住人口的一至两个村民小组,从业人员少于50人的村场随机抽查5人,50人以上的随机抽查10人,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确定采集上报率、准确率、及时率。

对于部门单位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由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县综治办,由县综治办通报给其上级主管部门问责。

四、奖惩办法

1、镇政府对村(场)、社区按时完成本辖区“三实”信息采集任务的,对专项行动期间每采集录入1条有效信息奖励0.5元作为工作费。(一个人口、一栋房屋、及房屋的照片分别算一条信息)

2、各村(场)、社区采集的上报率、准确率、及时率的达标率为98%,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00元工作经费。

3、在抽查中每发现一条虚假信息扣50元;信息虚假导致信息应用错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给予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纪律处分。

4、对消极作为、不主动履职或主观故意导致采集上报率、准确率、及时率在95%-90%的给予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诫勉谈话;采集上报率、准确率、及时率在90%-85%的给予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纪律处分。

 

附件二:

鲇鱼须镇“三实”信息集中采集

宣传标语

1、全力以赴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集中采集大会战。

2、全警动员,全民参与,打好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攻坚战。

3、采集实有人口信息,服务城乡居民。

4、及时申报实有人口信息,依法办理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

5、办好居住证,方便就医、就读、机动车上户、申领驾驶证、办理出国境证件。

6、加强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消除治安隐患,增强城乡居民安全感。

7、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积极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行动。

8、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9、开展三实信息采集,为社会治安防范和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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