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8-1347244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5-08
  • 公开日期:2018-05-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新河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级发文   2018-05-08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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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河乡委员会办公室

新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河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机关各办、室,各部门单位:

《新河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已经乡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25日

 

 

新河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住宿、请休假制度

1、日常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工作日签到制,签到时间夏季为8:00之前、冬季为8:30之前,一律不得找人代签,由乡党政办负责收集、监督、汇总,不能按时签到的需经乡长批准,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不计缺勤。

2、值班住宿制度。周一至周五、双休日、节假日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宿制,每班次由1名党政负责人带领3至4名机关干部轮流值班住宿,值班住宿人员须每晚8点到办公室签到打卡,凡不按规定签到打卡的,按缺勤论处。因开会、培训、出差、住院(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等特殊情况,带班领导不能带班的要指定1人带班,责任由代班人负责,当班机关干部因故不能值班的须事先向带班负责人请假,原则上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凡因无故缺席、迟到或擅离职守而发生问题的,则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双休日、节假日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轮流值班,主要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安全保卫和处理其他突发事件。

3、请休假制度。工作日时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党政负责人因特殊情况请假,须经书记批准,机关一般干部因特殊情况请假须经乡长批准,因开会、培训、出差等事由请假在3日以上的,一律须经书记批准,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上班时间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事先未请假或假未上班的,视为旷工,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含)以上或年度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含)以上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在岗督查制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到岗情况,由乡纪委牵头,乡督查室实行督查,凡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应在岗而不在岗的,视为缺勤。日常考勤住宿实行一日一收集、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汇总,办公室将每月汇总表整理后归档,作为考勤依据,每月出勤住宿情况在例会上予以通报。

二、会议制度

1、审批制度。所有会议的召开须事先报批,凡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参加的由党委书记批准,村(社区)主任参加的由乡长批准;各主管线上涉及到村(社区)主职干部、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会议,须请示长同意后,方可召开;其他各线会议,由主管领导召集,经乡长批准后召开。乡召开的各类会议由乡党政办公室履行办会程序。

2、例会制度。坚持开好例会,机关每周一上午0830召开周例会,全体机关办点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主要是小结和通报各线各组相关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及后段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讲评会议,召集村(社区)主职干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是回顾总结前阶段工作,部署安排后阶段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开例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签到制度。所有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事先向会议主管领导报告,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权限,规范部门预算,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职责分工

实行 “一支笔”审批制。财政所负责对村(社区)、部门单位财务进行核算和监督。

二、审批范围

凡机关发生的现金、银行存款支付各种费用和经济活动款项均属审批的范围。包括:办公费、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宣传费、人员工资、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提倡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

三、审批程序    

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支付各种费用和其他款项时,须有经手人、财政所会计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填写申报单后,乡长审批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凡不按审批程序执行的,财政所不予报销,财会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

四、审批权限

财政支出和政府日常支出,实行乡长“一支笔”审批。按照预算方案,3000元以下的由乡长审批,3000元以上的由乡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属各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经费须经长审核;预算安排之外的专用及重大项目支出必须经乡财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审批。

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

属各部门单位人员经费由组织办核定,工资、津贴、奖金、离退休费、福利等由财政所制表统一发放,公用经费按部门预算标准执行,不准以任何借口超标准支出。

六、财务管理与监督

1、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部门的收入款项必须入账,不准截留、抵支,不准私设小金库。

2、未经批准,财务人员不得开支现金,各项支出必须持有合法票据,按审批权限,在报销票据依次签字后报销,否则财务会计人员不予报销。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对财产的购置和处理,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审核,上报书记、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4、票据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各部门可办理领用手续,用完后票据底联存根交回财政所进行核销、保管。

四、公务消费货币化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消费,积极推行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制定本规定。

1、交通费的补贴。乡机关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公务货币化补贴办法每月发放补贴,县内交通费用不再报销。如处理突发事件、陪同重要领导检查调研或全大型集体活动必须租车的,经书记或乡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安排车辆登记备案,所有租车费用由财政所一月一结算、一月一兑付。

2、公务接待费用。会务和来客接待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来客接待须经分线负责人向分管机关内务负责人报告后,由内务线通知食堂予以安排。

3、差旅费的补助。严格控制出差费用和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开支,县外出差,一般选择乘坐汽车、火车出行,不得入住星级酒店,乘车、住宿费用实行实报实销,一切从简;生活费等其他开支实行包干制,市内每人每天补助100元、省内每人每天补助150元、省外每人每天补助200元;有关学习培训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乡长批准后,财政所按有关规定凭正规发票报销。

五、廉政制度

1、大力推行勤俭朴实、厉行节约之风,避免铺张浪费,节约公共经费支出。

2、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执行公务时不得接受基层或其他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礼品、礼金;不得拿整包香烟;工作日中餐不得饮酒;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回扣、好处费

3、因工作需要下村(社区),一律不得要求村(社区)接待,确实有必要的,只得安排便餐,不得增加村(社区)负担。

4、以身作则、公道正派,不徇私舞弊、不贪赃枉法,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人、朋友谋求私利提供方便。

5、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纪律条例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六、文印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文印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节约文印成本,制定本规定。

1、文印费实行年度预算,文印费用总额每年度不超过10万元。原则上机关一般文印资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打印;因工作需要,喷绘、横幅、工作牌、广告牌等的制作,1000元以内由各线管负责人上报分管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填写文印申报单,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1000元以上的须经乡长批准。

2、全召开经济工作会议、三级干部会议、人大会议、七一表彰大会等大型会议的资料打印;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的各类文件,出具的各种报告、通告、公告和其它事务性文书,须经党政办签字,分管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打印。

3、乡属部门单位印费列入财政开支,各线文件资料打印须有经手人、财政所会计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填写申报单并将文印资料原件保留,作为文印费用报销依据。

4、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凡无需使用纸质文档打印的,一律通过网络收发传阅。

七、内务管理制度

一、房屋、财产及安全管理

1、机关所有办公用房和宿舍由内务线统一管理,合理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房间。

2、所有房屋使用者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确需改变的,必须经乡长同意,否则,责令恢复原貌,一切损失由个人负责。

3、机关内所有固定资产统一建卡分类编号管理,并确定责任人,干部调动或更换房间时,由内务线负责审核,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政府成立采购中心。各线、办用于办公的固定资产等的购置,须事先列出计划方案后,报乡长批准,3000元以上的须经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购置,各线、办不得自行购置相关资产。

5、空调使用要本着安全、节能的原则,离开室内及时关闭空调。

7、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伤害,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二、工作、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规范工作秩序。严格遵守工作秩序,按时作息,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机关为家,和睦相处,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炒股;对来机关办事群众热情接待,不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努力营造热情文明、服务周到的工作环境。

2、卫生清扫制度。机关办公楼内所有的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厕所、楼梯(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机关保洁员负责清扫,保持整洁、卫生;各办公室卫生由工作人员负责清扫、机关干部宿舍由干部本人负责清扫,办公室和干部宿舍内要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积水、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机关内务线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公共卫生区域、各办公室和干部宿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评比。

4、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讲文明、树新风的模范,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垃圾及时入篓,积极营造整洁的办公环境。

                    

八、学习制度

1、机关成立党委中心学习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宣传委员任学习辅导员。

2、机关干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周一上午9:30全体机关干部在党委会议室集中学习,集中学习的同时要搞好个人自学,努力提升干部自身理论知识水平。

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全体机关干部每人每月要写1篇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每年必须保证15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每年撰写2-3篇调研论文,凡公开发表在县、市、省、国家级公开刊物以上的优秀论文或报道,每篇分别给予50元、2005001000元奖励。

4、理论知识的集中学习,全体机关干部一律不得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事先请假,并经书记批准。

九、文件、档案和印章管理制度

1、上级来文来电由值班室及时详细登记,呈报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由值班室送达相关负责人审阅、签字,值班室分类存档;电子公文由党政办负责登记分类存档,内务秘书要将办文情况及时报告分管办公室负责人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要及时报告乡长、书记。

2、文件阅办人要主动在文件处理卡上签名,提出办理意见。

3、上级直接投寄、送交有关个人的文件,值班室送交个人,阅后如需存档的交值班室存档。

4、各线上县及内各种正式会议的报告、方案、决议、典型材料发言稿等要及时交党政办存档,没有存档的,党政办不负责管理。

5、党委办、政府办的公章,均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党委公章由组织管理,启用党委公章须经书记批准;政府公章由党政秘书管理,启用政府公章必须经或书记批准;所有用印都要搞好用印登记,并由批准人、经办人签字。

6、凡级行文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所有文件初稿由各线起草,粘贴传阅单后由分管负责人审阅,党政办校核,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值班室登记编号后予以行文;凡以党委、政府名义的行文,必须经书记或乡长终审签后,党政办方可行文。

十、信访接待制度

1、实行首问接待制。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及负责当天的值班住宿干部,遇到机关来访者,要热情接待,不得拒绝推诿,必须细心了解情况,帮助妥善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报送到分管负责人或信访办办理。

2、归口接待来访者。根据“分级管理,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信访办公室负责做好来访(信)的接待、登记工作,按照来访者反映的问题交给相关负责人接待和处理。

3、礼貌接待来访者。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必须做到热情、耐心、诚恳、积极处理。

4、妥处网上信访者。网上信访由办公室负责查阅,可以当即回复的,网上予以回复,不能当即回复的,转交至信访办,待处理完毕后,再予以回复。

十一、门卫和食堂管理制度

1、机关大门实行定时开关。根据冬夏作息时间,夏季早上06:30开门,晚上11:00关门,冬季早上07:00开门,晚上10:30关门,非特殊情况,逾时不予开门。

2、凡车辆和人员进出,门卫人员有权检查,发现可疑问题,及时向党政办分管内务负责人报告。

3、门卫人员要搞好机关院内的安全保卫、巡查工作,防止可疑人员进入机关院内,确保机关财产安全。

4、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搞好食堂卫生,定期对餐具高温消毒,讲究公共卫生,防止传染病的传播,不准供应霉烂变质和隔夜残菜、剩饭,菜、米、油、盐等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质量标准。

5、食堂和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果皮、无污水、无苍蝇、无蛛网,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确保饮食安全。

6、食堂要做到服务周到,热情接待,按时开餐。机关工作人员平时就餐安排桌席,如需在食堂就餐应提前1小时到内务线报餐,准时按工作作息时间就餐(节假日除外),就餐费用由财政实行额补贴;工作餐应提前2小时向内务线报餐;来客接待用餐一般应提前1天向内务线报餐,并填写好来客用餐登记单

7、食堂要建立常规菜谱,并根据季节适时变换菜谱花样,做到价廉物美,饭菜可口,搞好食堂承包核算,核定基价,利润不得超过20%。

8、食堂承包人不得擅自引进外来人员住宿、就餐,未经批准,不得对外从事营利性活动。

 

附则:1、属各部门单位参照机关管理制度执行。

      2、本制度自20185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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