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4-2176767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14
  • 公开日期:2024-03-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4-03-14 16:37
浏览量:1 | | | |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县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83万亩(其中早稻面积0.88万亩)、总产2.45万吨的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深化各级书记抓粮食生产工作机制,由粮食生产指挥所统筹协调全镇粮食生产工作。将粮食生产纳入办点干部联点工作内容,实行镇领导包干负责。各村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主体责任,把抓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村总支书记亲自抓、分管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组、到户、到田;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负责对各村粮食面积的统计上报与单产提升进行全面指导。

  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鼓励耕地集中流转,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水稻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要优先种植双季稻,稻虾综合种养区必须至少种植一季水稻。深入挖掘旱杂粮扩面增产潜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和严格管控区等发展特色旱杂粮。因地制宜,确保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杜绝新增“非粮化”面积。严禁耕地抛荒,强化督导考核,对新增抛荒或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并取消该村全年工作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补贴资格。

  三、狠抓水稻集中育秧。大力推广早、晚稻集中育秧,控制双季稻直播,避免早稻遭遇“倒春寒”、晚稻遭遇“寒露风”危害。在建丰村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相对稳定的工厂化集中育秧基地,提升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在沙金、南顶、景港、建丰、小港、鲤鱼鳃等村鼓励动员当地育秧能手开展集中育秧,解决因劳力、设备、技术等缺乏而不能育秧、不会育秧的问题,带动全镇早稻集中育秧大田0.46万亩以上。加大对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的补贴力度,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积极建设高标准、规模化集中育秧中心。支持合理利用简易大棚、蔬菜大棚、小拱棚育秧。支持综合开发利用集中育秧设施大棚种植辣椒等经济作物,提高大棚综合利用率,增加农民收益。

  四、开展集中办点示范。支持在小港村、南顶村各建立一个双季稻千亩示范片;其它村各建立一个双季稻百亩示范片。在示范片内,推行“五统一”种植管理模式,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播栽时期、统一田间培管、统一指导服务,集成开展双季稻品种合理搭配、育秧新技术、全程机械化、绿色防控等生产新技术推广,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配套”。

  五、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对水稻机插、机抛实施作业补贴,加快补齐机插、机抛、烘干短板。加快北斗监控系统、无人智能设备等高端精细农机的应用,强化“平安农机”创建,提升农机安责险覆盖范围,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聚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鼓励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贴近农户优势,提供粮食生产代育、代耕、代插、代防、代管、代收、代烘、代储、代加、代销等“十代”服务,提高种粮效益。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力度。

  六、提高种粮农民收益。开展单产提升行动,在水稻育秧、栽插、“双抢”、晚稻齐穗等关键农时季节和防汛抗旱等重点时期,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村组开展实地指导,做好田间培管、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救灾补损等工作,控制水稻直播,推广集中育秧、机械化育插秧、配方施肥、绿色防控、合理密植、增加用种量等适用技术,开展再生稻高产示范创建,力争水稻单产年提升1%以上。开展粮食品牌提升行动,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遵循“一村一品、多村一品、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中高档优质稻2.6万亩以上。在确保双季稻生产面积的前提下,推广发展稻鱼、稻鸭、稻鳖等综合种养模式,规范稻田养虾,增加农民收入。

  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地实施,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等相关要求。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粮食主产区域特别是双季稻主产区域倾斜,提高粮食产能。

  八、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做好农资稳价保供保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组织农资企业、乡镇惠农服务中心、村场等开展农资联采淡储,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供,稳定农资价格,同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机手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严格落实惠农补贴相关政策,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对双季稻种植、集中育秧、机械插抛秧、适度规模经营、优质稻基地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抗灾救灾、化肥农药减量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扶持。严格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补贴资金重点向双季稻生产倾斜。在县发补贴的基础上,对开展早稻集中育秧的主体,每亩秧田补贴800元,支持种粮大户种植双季稻,对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的,每亩大田补贴100元,500亩以上的每亩大田补贴120元,1500亩以上的每亩大田补贴150元。对新建育秧大棚在10000平米以上且开展早稻集中育秧的,在落实上级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主体奖励2万元。对双季稻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100亩以上、200亩以上的村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的奖励,对1000亩以上的村另外奖励1万元。支持惠农服务中心开展农资联采淡储,确保农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降低生产成本。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作用,种粮新型经营主体优先享受省生产经营贷款财政贴息。进一步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范围,实行农业保险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强化农业保险领域监督检查,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充分调动农业主体参保积极性。

  十、强化督导考核。镇粮食生产指挥所将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增加粮食生产在全镇年度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重点对粮食、早稻、早稻集中育秧、中高档优质稻面积的落实和示范片建设、耕地“非粮化”整治、惠农政策落实、化肥农药减量情况等8个方面进行考核。年末对各村分管粮食生产的负责人进行单独考核排名,对排名末尾且没有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总支书记、分管负责人将启动问责程序,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常态化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情况核查,对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惠农补贴资金现象的村场,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北景港镇2024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2.北景港镇2024年粮食生产包村办点责任表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