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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14
  • 公开日期:2022-07-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2-07-14 11:05
浏览量:1 | | | |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党组织:

《北景港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景港镇党委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北景港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镇金融环境,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推进我镇信用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清理各类逾期贷款,使逾期贷款余额和比率实现双下降,切实优化营商融资环境,不断强化金融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好服务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逾期贷款清收工作,成立北景港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程  猛    党委书记

组  长:朱  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廖旭峰    党委副书记

马振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涂天健    正科级干部、副镇长

蔡金鹏    党委委员

吴仁贵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茂    党委委员

秦  静    党委委员

刘简与    人大副主席

成员:党政办、纪委监委、组织办、宣传办、民政办、财政所、司法所、税务所、市监所、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工委、农村商业银行、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华容县农村商业银行北景港支行,农商行易颖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文作友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清收对象

清收对象包括本镇辖区内的国家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逾期内未还贷款和担保逾期未还的贷款。支持银行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逾期贷款追缴。

四、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负责清收工作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二)组织办:对到期未还清欠款的在职公职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宣传办:牵头负责清收宣传工作,利用华容手机台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切实做好各新闻单位新闻舆论监督工作,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派出所:负责侦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对以假借名目、假冒他人名义等形式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工委:负责督促不主动偿还逾期贷款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款,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七)镇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移送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逾期贷款清收工作中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相关违纪、违规案件。

(八)财政所:协助组织对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负责对到期未还清欠款的在职公职人员在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决定后,停发、扣发工资;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清收中与各银行对接工作,解释解答清收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相应问题;建立健全清收相关工作台帐,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九)税务所:负责在纳税执法监督中督促到期未还清欠款的个体工商户、负责民营企业主按时还贷;组织清收本单位本系统国家公职人员所欠逾期贷款;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市监所:在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等执法监督中,负责督促有逾期贷款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按期还贷,配合做好清收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农村商业银行:负责按照本次清收逾期贷款的范围,核定余额,清理造册,提供真实可靠、手续完备的数据和资料;负责清收内部员工自借、担保贷款以及责任贷款,确保完成县政府规定的清收任务。

(十二)其他村(社区)、部门单位:负责清收本单位、本系统国家公职人员以及退休人员所欠逾期贷款;所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到期未还清欠款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还贷;运用短信通知、单位电子屏、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进行清收工作宣传;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清收工作。

五、清收措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清收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梳理逾期贷款名册台账,收集上级提供的失信人员名单及失信人员家庭社会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负责分类整理,登记造册、统计汇总,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召开全镇专题动员会;分单位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广播会)。通过融媒体平台、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宣传,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配合。

(三)督促清收阶段(7月21日至11月29日)

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工作;坚持以安全为前提开展工作;坚持本息同收、清本减息,分类处理、依法追缴。

一是清收干部职工的逾期贷款。由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对涉及公职人员全体公职人员(含村支两委、行政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对象等)的逾期贷款进行全面清收,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信用教育引导,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还款。

二是清收企业和涉诉类的逾期贷款。由金融机构按相关司法程序,移交县法院,起到“执行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对已胜诉未执行贷款,以及拒不履行义务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企业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后,税务、市监等部门要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行为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在外躲债、长期赖债的被执行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曝光,采取悬赏公告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其下落或财产线索。对企业通过查封、冻结、拍卖等措施实施清收。

三是清收居民的逾期贷款。以金融机构为主,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本人。各村(社区)干部及派出所辅警等协助相关银行信贷员一起入户动员教育,进行催收,有偿还意愿的要及时同银行协商,并拿出还款计划。对于因病因灾等确实有困难的借款人,经过调查核实,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由银行给予适度优惠利率。

(四)清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清收工作结束后,镇逾期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对清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讲评兑现,总结经验,完善建立逾期贷款清收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切实强化对清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全面安排,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清收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对接相关金融机构、业务部门,组织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通报情况,加强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逾期贷款清收政策,使干部职工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增强信用道德观念,带头守信履约,为全镇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建设做出表率。对逾期未还款的失信人员,要通过手机合、微信群、村村响、张榜公布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通力合作,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职人员违规担保贷款、逾期拒不还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银行需对每项逾期贷款出具催收通知书,对开具催收通知书催缴后仍未偿还的,金融机构按照程序尽快移送法院,公安部门对移交执行的案件,要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四)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逾期贷款清收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清收小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汇总清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会商。工作进度做到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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