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1-1869229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08
  • 公开日期:2021-10-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1-10-08 11:31
浏览量:1 | | | |

景政办发〔2021〕28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按照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及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确保秋季动物免疫工作顺利开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舀兽疫实行强制免疫。9月下旬启动秋季集中免疫;10月中旬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11月初前完成小反舀兽疫免疫;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11月下旬,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时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

二、做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村(社区)要继续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屠户做到每周排查1次。排查工作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和日报告制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一旦发现畜禽异常发病死亡情况,要及时报告、采样、送检并规范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三、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开展消毒灭源工作。绝大多数非洲猪瘟疫情是由违法违规调运引发。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除用于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外,暂停外省生猪调入我省。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清洗、消毒活动,必要时采取集中休市消毒等措施,对养殖场、家禽交易场所、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四、严格做好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由官方兽医实施,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现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程要求,查验资料、开展临床检查,并留存视频或带有时间、地点标记的照片,其内容应包括检疫现场标志物、养殖场(户)门牌号、养殖场有关人员、生猪耳标号等。严格依法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屠宰的生猪产品经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印章后才准予上市销售,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储备防疫物资,规范疫苗管理。畜牧兽医站要对动物防疫物资进行一次清点,全面掌握本乡镇防疫物质的使用情况,确保防疫物质储备充足。防疫物资不足的,要抓紧补足补齐,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疫情。要建立规模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特别是规范规模养殖场疫苗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疫苗浪费。严厉打击非法购买、使用假劣疫苗、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

六、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制。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各畜禽养殖场(户)作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要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发现病死畜禽要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再由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对于养殖户未及时报告或处理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七、做好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根据《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文件精神,我县今年将通过国家传播阻断标准验收,牛羊化疗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在化疗过程中,要做到“五带”、“二坚持”:即带治疗登记册、带技术资料、带此喹酮药物、带副反应处理药械、带宣传资料;坚持分村设点化疗,坚持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头、送药到牛口、不服人不走,同时按要求做好台账登记。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