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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17
  • 公开日期:2021-09-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关于征收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1-09-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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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21〕27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收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个缴经费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华容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精神,镇党委、政府把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列入到了镇、村两级的一项长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参保农户征收2022年度个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个缴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胜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邓永新同志任副组长,李建亮、任佶、鲁力、刘新华、秦静、余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社会事务中心,由鲁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主要负责人包片,办点干部包村,村场干部包组、包户”的征收责任制。各办点干部、村(社区)总支部书记是村(社区)个缴经费征收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场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各村(社区)要相应地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会计具体负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全县各乡镇(管委会)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低保对象、边缘户、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参保率达到100%。

三、参保政策

(一)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县域内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二)缴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全省统一标准,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

(三)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1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未能及时缴费的,可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以户为单位参保的可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经核实未以户为单位参保的,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参保和缴费方式。

1.参保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在户籍地以外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需提供参保缴费凭证,不得重复参保,更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2.缴费渠道。湘税社保App;智能POS机;各经办银行网点(县中国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农商银行、县华融湘江银行、县工商银行);县税务局各税务办税大厅。

四、参保资助政策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全额资助,个人零缴费;

(二)、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和三、四级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50%的资助,个人缴费160元。

具有多得身份属性的资助参保对象,按其最高资助标准补贴,不重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召开参保缴费工作专题会议,利用广播、专栏、标语等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村场(社区)干部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政策指南等渠道把医保政策宣传到每一户,让广大群众熟悉城乡居民医保惠民政策,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的健康保险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严格管理落实。一要严格信息管理。要做到身份信息与参保信息一致,确保参保城乡居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身份属性等参保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录入参保信息系统,保证基础信息录入准确率100%。二要严格票据和资金管理。收缴资金要做到日清月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参保缴费资金。三要严格责任追究。

对因错登、漏登、瞒报等造成城乡居民不能享受其医疗保险待遇的,其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对截留、挪用、侵占参保资金以及工作失职遗漏群众参保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为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按时征收到位,保障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征收工作纳入村场年度工作考核,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任务数90%的单位奖励2000元,另外对前三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附件: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任务明细表。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北景港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个缴经费任务明细表

 

单 位

户籍人口

目标任务

备  注

合    计

38720

36507 

 

沙金村

3280

3147

 

南顶村

2800

2624

 

景港村

4000

3885

 

协和村

3520

3401

 

怡云村

2950

2762

 

联华村

2860

2722

 

联盟村

3750

3582 

 

九斤麻村

2880

2653 

 

建丰村

3350

3323 

 

小港村

3120

3007 

 

鲤鱼鳃村

3050

2915 

 

居委会

3160

2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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