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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16
  • 公开日期:2017-06-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7-06-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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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办发[2017]13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北景港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根据县信访联系会议办公室华信联办发[2016]3号文件和今年5月10日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我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中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竞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1. 人员分配坚持按编制空缺情况安排和高分优先选择的原则;

二、竞聘计划

根据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本次从我镇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中计划竞聘上岗1人。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三、竞聘条件

1、竞聘范围:北景港镇原乡镇机构改革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含原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应解除而未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

2、年龄条件:男,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四、竞聘流程

1、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朱智华任组长,镇长万伟、镇党委副书记毛映双、纪委书记胡剑、党委委员程学锋任副组长,陈振华、徐春娥、沈梦、何柳、孙建平、任佶、周建志、肖和平、刘新华、蔡新海、王萍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竞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

    2、报名

、报名时间: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2017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6天,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北景港镇组织办,联系人:沈梦,电话号码:15273031994。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填写《北景港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竞聘上岗报名表》;提交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镇纪委进行资格审查(以县人社局2005年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花名册为依据,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生育证明)。

  1. 竞聘办法

    竞聘采取笔试考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试内容为:时政知识占30%(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律常识占30%、职业道德占40%。

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6月26日到北景港镇组织办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于2017年6月27日在北景港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镇政府公开栏当日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考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北景港镇纪委组织进行,并以北景港镇纪委审核结果为准。

考核。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学历相同的,以职称较高者优先,再相同则加试。

考核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竞聘人员在分流期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遵纪守法的情况(含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以及是否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不宜录用情形),如有违反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

公示。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北景港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镇政府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上岗的相关手续,本方案由北景港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273031994

 

附件:北景港镇原事业站所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竟聘上岗报名表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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