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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9
  • 公开日期:2022-03-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党委2022年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2-03-0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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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发〔2022〕3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党委2022年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镇各级党组织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履行好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北景港镇党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中共华容县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印发

北景港镇党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工作规划

一、 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1、镇党委主体责任。镇党委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并进行细化分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各村、社区、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责任压实。对村、社区、部门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内容。三是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机关制度,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权力规范运行。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台帐和清单,按季度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村务,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廉洁氛围,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六是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好用好基层干部,按要求进行集体研究、公开、公示。七是严格落实纪检干部的“三转”规定,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继续推进纪检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党建办具体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

2、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党委书记是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责任人。

二、明确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

1、强化廉政风险排查。紧紧围绕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通过自己找、大家提、案例剖析、组织提示、领导审定、纪委审查等方式,全面准确查找风险点。根据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针对性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建立风险防控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到实处。通过财政所、经管办、督查室、派出所及纪检办、联点办点干部、信访办等多条渠道,定期对收集到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或者不廉洁行为发出预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督促整改等方式及时处置。

2、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和台账(主要包括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及资金的使用),决策过程严格落实“三项程序一项评议”,确保规范运行。“三项程序”是指:一是事前征求意见程序,“三重一大”事项一般应在决策前7个工作日向全体班子成员征求意见;二是事中民主决策程序,每项决策应召开相应会议研究决定,决策时要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三是事后结果公开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结果、执行结果通过会议、公示栏或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开。“一项评议”是指:各单位每半年必须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逐一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工作由同级纪委全程监督,测评结果在测评后3个工作日内抄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上述“三项程序一项评议”情况应在“三重一大”台账中记录备案。

三、加强廉政教育,筑牢规矩意识

1、学习党规党纪。用周例会、专题会议、中心学习组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增强法纪意识,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知识专题测试,提高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意识,减少和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现场学习,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等活动进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明辨是非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力责任对等和统一。

3、组织廉政党课。党委书记每年授讲1次以上的廉政党课,并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交流心得体会。

四、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1、开展乡村振兴监督。严肃查处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中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基层“微腐败”,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开展站所财务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站所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澄清财务家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3、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惠农资金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惠农资金的专项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惠农政策更好的落实。

4、开展“涉土”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各种乱占耕地行为。

5、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围绕2020年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及禁捕退捕工作进行督查。

6、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2018年以来的工程项目,看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有问题。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重点案件入手,紧盯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最多跑一次”、“一门式服务”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懒散拖”“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8、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新官不理旧事”,检查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富美华容”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督查,严查服务态度恶劣、不干事、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9、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聚焦公款吃喝送礼、大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10、落实不定期作风督查。由镇党委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作风督查,建立健全督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问责处理。

五、强化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1、落实谈话提醒工作。由党委书记带头、分管负责人参与,共同抓好谈话提醒工作,由镇纪委负责收集整理问题,拟定谈话提醒对象名单,开展谈话。坚持做到“三个必谈”、“一报告”、“一说明”。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盯扶贫、工程、惠农资金、环保等重要领域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各部门单位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的责任分工,保证全年至少四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突出重点。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集中治理,力求效果明显。

3、强化考核。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把它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终千分制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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