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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3-20
  • 公开日期:2019-03-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北景港镇2019年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北景港镇   2019-03-2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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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9〕8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景港镇2019年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落实《华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华办〔2019〕2号、《华容县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华办〔2019〕3号文件精神,促进我镇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二、考核及计分方式

1、考核方式。采取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3月—7月每月一次明查,8月—12月根据整治状况调整考核频率,进行明查暗访,不少于2个月一次。考核时每个村(社区)时间为120分钟,随机抽查大面5公里(含河道大堤)并复核前期需整改的问题,每个村先查村大面再抽查3个组,每组不少于20户,查看农户房前屋后及田间地头。集镇查看主街1公里,次街500米,机关部门单位先检查院子内外环境卫生,再查办公室卫生。根据需要不定时查看单位、村(社区)资料,专项考核按照专项考核方案实行专项考核计分。

2、计分方式。考核计分按照计分标准和加扣分办法执行,综合考核成绩3-7月总成绩占期间权重60%,专项考评成绩占3-7月期间总成绩权重40%(具体占比见专项考核方案),3-7月综合总成绩占全年总成绩权重70%,8-12月份总成绩占全年总成绩权重30%。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的地净,水清、房美、有序、风貌管控、保洁机制、养殖治理、移风易俗中便于操作的内容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未涉及到的攻坚方案内容为专项行动一次性完成的任务)。每次考核内容根据攻坚任务细化表有所取舍(另行通知)。

2、分组计分。①村(社区)大面30分;②组60分(根据抽组多少采取平均分或累计相加得分);③资料10分。

3、扣分标准(每处、项)。

①扣2分情形:垃圾填埋场、堆场,3米以上的垃圾带,集镇主街占道经营,被举报到县指挥部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回复,村(社区)无大型方案制度公示牌及未按时更新,大型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堆,小墟场或沟渠边连续5户以上污水污物直排,5平方以上黑臭水体(示范村),畜禽养殖场及屠宰点处理设施不达标或直排,村无再生垃圾回收站。

②扣1分情形:村无宣传标语,广播会每周少于2次(有记录、有广播稿、有实质内容)。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各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不具体无操作性,村规民约无人居环境整治及乡风文明内容,无村保洁理事会及乡风文明理事会、理事会章程,无镇村级塘长制,无农户三包承诺书或农户不知晓三包内容(以户计),无保洁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村组无干部包干责任牌、保洁员责任区域牌,无农户评比公示栏(或虚假评比),考核时脏乱差农户与公示栏不符,专业队或保洁员有替代农户整治的行为(以户计),废品收购点未设围栏及乱堆乱放四处散落,省、县、乡道路及街道搭棚办酒占道超1/4,危险房,残垣断壁,省、县、乡道空心房,零散房、影响美观及2处以上的偏杂屋,较大成堆成片垃圾及水面漂浮物,5平方以下黑臭水体(示范村),占道,拱门超过1个,流动酒席有一次性餐具,鞭屑,燃放鞭炮现象,河渠沟港设置拦河渔具及迷魂阵,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新建墓地(示范村),无公益性墓地(示范村),畜禽未圈养(示范村),村部室内卫生差。

③扣0.5分情形:小堆及零散成片垃圾和水面漂浮物,垃圾不入围,垃圾设施内垃圾外溢,废弃物未处理,焚烧残余,桔杆焚烧(示范村),乱堆乱放,乱停乱靠,违章构筑物,破损垃圾设施,农户污水污物直排,建筑垃圾堆(建设中除外),黑臭水体(非示范村),露天粪池,农户杂乱(房前屋后废弃物未处理,乱堆乱放,杂草丛生)及室内脏乱(以户计),破损围墙、围栏,破烂篱笆,彩条乱挂,屋场内道路坑洼不畅通,乱拉乱挂广告牌或横幅,乱贴及牛皮癣,村道空心房、零散房,影响美观及2处以上的偏杂屋,保洁理事会未收取每人每月1元以上卫生费。

④其它扣分情形:四道一渠未除杂每公里0.5分,除杂不规范每公里0.25分,路肩培土不到位每条路0.25分,路肩种植作物每处0.5分。街道出店经营在滴水内每处扣0.1分,出滴水未占人行道每处扣0.25分,占人行道每处0.5分,落地广告每个0.2分,垃圾不分类每个0.5分,分类不彻底每个0.2分,包装袋每个0.1分,上报资料不及时,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0.25分。前期需整改的问题未整改加倍扣分,相邻组发现问题据实扣分。

四、加扣分项目(以省、市、县文件资料为依据,年底计入总分)

1、获得省、市、县(单独)通报表彰和为省、市、县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提供正面现场的,每次分别加计3分、2分、1分。

2、省市检查考核没有扣分的加计3分,扣0.5分加计2分,扣1分加1分,扣2分按实际扣分扣到村(社区)。

3、罚一张黄牌的村场扣2分,未按规定时间摘牌,后续考核每次加扣1分。

4、被省、市、县媒体曝光一次分别扣¢3分、2分、1分。

5、村(社区)实施方案未兑现每项扣1分。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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