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4-1140309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6-04
- 公开日期:2014-06-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14〕8 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北景港镇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订我镇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机制,健全城乡居民社保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积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在95%以上,待遇发放率达100%。逐步引导并实现持卡居民到金融机构或代办点自主缴费,建立健全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工作体系。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2014年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万伟同志任组长,王东同志任副组长,人保站、派出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便民服务中心,由刘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力、陈强、林志超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实行党政负责人包片、办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制,各村场要成立专门机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会计为具体责任人,会计为村(场)协办员,做好业务经办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参保筹备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1、会议动员。5月下旬召开全镇参保工作动员大会,各村场(居委会)要在会后迅速部署工作、落实职责,确保参保工作顺利推进。
2、组织培训。由镇组织城乡社保经办人员集中培训,重点学习自主缴费业务操作规程和规范化经办流程,确保各项业务经办规范有序。
(二)参保缴费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1、自主缴费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鼓励参保人持国家社保卡或身份证到乡、村代理点实行自主缴费,通过宣传,让群众形成“自愿参保、积极缴费”的氛围。同时,金融代理机构要加强对代理点的管理、培训和指导。
2、集中征缴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实行自主缴费的参保人,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提供未缴费人员信息,各单位根据未缴费人员信息,组织集中征缴,及时上解基金。原则上本年度缴费,7月1日以后不受理。
(三)国家社保卡发放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止)
要大力宣传国家社保卡的使用方法以及有关知识,要集中力量,部署专人对第二批国家社保卡进行发放,做好社保卡在使用上的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国家社保卡发放中的有关问题。
五、相关要求
1、各村场、居委会必须严格执行日清日结制度,及时将征缴的社会保险费交镇领导小组后,统一上缴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确保基金安全。
2、各村场、居委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不得放宽或提高标准,要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
3、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协办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截留、挪用、贪污新农保养老保险费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014年新农保各村场征缴任务表
2014年新农保各村场征缴任务表
村 场
|
2014年应参保人数
|
沙 金
|
1178
|
横 洲
|
784
|
南 顶
|
913
|
青 和
|
792
|
群 兴
|
868
|
景 港
|
882
|
石 桥
|
564
|
五 爱
|
888
|
八 一
|
711
|
协 和
|
735
|
明月湾
|
615
|
春 垸
|
492
|
怡 云
|
808
|
天星洲
|
740
|
联 华
|
922
|
联 盟
|
1211
|
农科站
|
307
|
景 二
|
686
|
建 丰
|
689
|
育 婴
|
988
|
赛 南
|
826
|
禹 九
|
981
|
小 港
|
516
|
赛 华
|
581
|
鲤鱼鳃
|
583
|
红 旗
|
779
|
沙 湖
|
595
|
下西湖
|
265
|
牛氏湖
|
159
|
居委会
|
350
|
合 计
|
21408
|
说明:已到年龄和死亡自然剔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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