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6-1140131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4-29
  • 公开日期:2016-04-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北景港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来源:北景港镇   2016-04-29 00:00
浏览量:1 | | | |

北景港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为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强化监管,努力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民服务的平台。我镇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进驻站所、服务项目、运行模式、服务规范、工作考核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配合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主任,宣传干事任副主任的领导机构,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格局。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建设标准、完成时限。

二是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明确提出今年先在居委会、协和村、联华村等15个村场建立村便民服务点,达到50%的覆盖率,到2012年完成30个村便民服务点建设任务。全面推行分线作业、分块落实的建设管理模式,明确镇、村场和相关站所的责任。镇主要负责各村代办点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考核。镇便民服务中心要负责全镇所有村代办点的业务指导、上级单位下放或委托办理事项的清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村场主要负责落实代办点场地、办公用品采购、运行管理。站所主要负责进行业务指导,规范业务操作,确保应进必进。

三是严格建设标准。各村(居)委会优先安排中心场地,严格场地建设标准,采取整合办公用房、改造办公用房等方式解决代办点场地。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办公桌等办公设备,统一规范设置名称,完善标志标牌。

四是健全服务功能。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突出便民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国土、财政、计生、民政、农保、林业、农技、信访、畜牧、房产、经管、劳务等十多项公共服务事项及信访诉求。在15个村场设置便民服务点,将劳动保障、人口计生、民政、林业等服务事项纳入代理服务。

五是规范运行管理。每个村场确定1名村委会成员兼任便民服务点主任,负责代办点的日常协调、管理,实行村委会成员轮流坐班制,负责受理、办理服务事项。乡镇每周公布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到岗服务情况。坚持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在审批各个环节和岗位,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建立并完善村级代办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镇财政以奖代补、村场自筹、部门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捆绑使用基层站所建设资金,争取县级部门的投入,添置办公设备。建立评议投诉机制,把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监督权交给服务对象,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标准,由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作为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镇便民服务中心每天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调查、处理、回复群众的投诉事件,并开展回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及时化解矛盾。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一次性奖励政策挂钩,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严格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