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4-2171049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18
  • 公开日期:2024-01-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24-01-1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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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治河渡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行业单位:

现将《治河渡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17日


         

         治河渡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主要领导“采取雷霆之势坚决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问题”指示要求和省、市、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零放过”,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根源上铲除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滋生的土壤,为全镇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镇全面发起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一轮强大攻势,确保在打击整治、案件倒查、教育预防、多元救助、制度落实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健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确保现行案件零发生。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打击整治

1.积极发现、受理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要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渠道,并与教育、卫健、文旅、市监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要坚决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重罪轻判,坚决杜绝统计造假、数据造假、弄虚作假。

责任单位:派出所、学校、市监所;各村(社区)

2.对涉黑恶、涉组织强迫卖淫、“买处买春”等恶性案件开展一案多查,深挖背后组织者和“保护伞”。公安机关对涉党员、涉公职人员、涉学校教职工、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线索要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镇纪委、派出所、学校;各村(社区)

3.严格依法依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对受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隐私保护和犯罪记录封存要求,禁止向媒体和无关人员泄露案情、受害人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隐私。

责任单位:镇纪委、宣传线、镇妇联、民政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各村(社区)

4.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及时查封宣扬淫秽、色情、暴力、引诱自残自杀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平台、主体及相关信息。要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推送机制,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猥亵等行为,坚决斩断“网上诱骗猥亵、网下实施强奸”犯罪链条。

责任单位:宣传线、派出所、学校、镇团委;各村(社区)

5.对涉未成年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建立管理台账并依托网格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单位每月组织1次联合执法行动,全力整治旅馆、酒店、电竞酒店、点播影院(酒店)等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

责任单位:镇纪委、民政办、卫生院、派出所、学校、市监所;各村(社区)

(二)强化教育预防

6.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教育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作用,督促家庭监护职责落实。

责任单位:学校、镇妇联、镇团委、派出所;各村(社区)

7.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加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六个一”防性侵教育及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的组织、督促力度,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需加大活动组织力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每学期必须开展一次以上警示教育。同时,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学校、派出所;各村(社区)

8.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未成年学生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责任单位:学校、派出所、司法所、镇团委、民政办、镇妇联;各村(社区)

9.加强性侵犯罪前科人员、农村闲散人员、问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管理,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将性侵犯罪前科人员录入“风控平台”列管列控。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摸清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关系异常家庭等底数,建好工作台账,定期上门走访宣传,做好源头防范。

责任单位: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学校、镇妇联、镇团委;各村(社区)

10.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和部门职责,精选一批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如寒暑假期间)、易受侵害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展板、张贴标语、以菜说注等形式。推动法治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全社会预防、识别、发现、报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政法线、宣传线、学校、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市监所、镇团委、镇妇联;各村(社区)

(三)强化多元救助

11.将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及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关系异常家庭子女等存在监护风险的对象列入重点关注和关爱帮扶对象,特别是村(社区)要对商风险对象确定“一对一”帮扶措施。

责任单位:民政办、镇妇联、镇团委、学校、卫生院;各村(社区)

12.对未成年受害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心理干预、转学安置、临时监护等多元救助。

责任单位: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镇团委、卫生院、学校、镇妇联;各村(社区)

13.民政办要配合县民政局,对全县范围内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进行摸底并建立信息台账,发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和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民政办、镇妇联、镇团委、卫生院、学校各村(社区)

14.构建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参与的集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一体的未成年人多元综合救助帮扶机制。

责任单位:民政办、镇妇联、镇团委、卫生院、学校各村(社区)

(四)强化制度落实

15.配合县平安办,落实从业查询制度,确保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前查询和在职员工定期查询执行到位。对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或不宜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依法不予录用或者解聘。准确使用、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

责任单位:民政办、学校、卫生院、派出所、市监所、镇妇联、镇团委;各村(社区)

16.配合县平安办,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湖南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和《岳阳市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管辖范围内强制报告责任单位的宣传、培训、指导、督促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镇纪委、学校、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卫生院、镇团委、镇妇联;各村(社区)

17.配合县平安办,落实“一站式”取证制度,按照省、市实施细则,明确适用对象、取证原则、工作流程、取证要点、同步救助等操作规范,原则上未成年受害人全部在“一站式”办案场所进行取证。加强受害人隐私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责任单位:派出所、卫生院、学校、民政办、镇妇联;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行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推动雷霆行动走深走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平安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研究部署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各村(社区)、行业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工作重点,厘清工作职责,尽职履责。

(一)注重协同配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省市县“一盘棋”、护蕾“一条心”思想。各行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各环节可以叠加统筹推进,贯穿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治理、边整章建制。专项行动要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性侵专项行动等相结合,形成打击整治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督导问责。用足用好通报提醒、约谈警示、挂牌整治、督导检查等手段,压实压紧各村(社区)、行业单位责任。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作为单位和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专项行动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发生恶性案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聚焦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等重点内容,借助“报、网、端、微、屏”等多种载体,开展多角度、多维度、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掀起宣传热潮。精准把握宣传时度效,对有关战果数据信息发布、案事件新闻报道,审慎稳健、充分评估、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引发公众质疑和负面舆情。健全完善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舆情处置预案,提高舆情处置能力水平。

请各各村(社区)、行业单位每月17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报表至镇平安办(联系人:曾钰,联系电话:18801290502),镇派出所每周报送新立案件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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